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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迷”珍藏3支气枪被查获 未酿恶果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3-09-18 16:35:45
本网讯(莫崇耀 黄美干) 广西南丹县的一“枪迷”因对气枪情有独钟而收藏了3支气枪,因为其主观恶性不大,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就得到了缓刑处理。9月17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起非法持枪案,依法认定被告人梁罡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南丹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在侦查中,发现被告人梁罡源有非法持有枪支嫌疑,于2012年9月17日0时15分,依法对被告人梁罡源的住宅进行搜查,在搜查中查获被告人梁罡源非法持有的长管气弹枪1支、仿制美国秃鹰气枪2支、气枪铅弹954发及枪支配件。经河池市公安局枪弹检验鉴定,梁罡源所持有的3支气枪均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 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罡源主观上有违反国家对枪支管理规定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三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考虑到梁罡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另其出于对气枪的喜好,而非法持有,主观恶性不大,且是初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全案事实、证据、情节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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