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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头小子“过车瘾”酿车祸致一人死亡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9-10 11:31:00


    本网讯(劳波涛)  年青小伙子张亮遇见一位朋友骑着一辆崭新的摩托车,不禁手痒起来,要求让他开开,不料发生了车祸致一人死亡。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亮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二年。

    2009年8月19日晚23时,张亮与女子姚小梅在田林县三十米大道“金三角”吃完夜宵出来时,碰到朋友杨世达骑着一辆崭新的摩托车,不禁手痒起来,要求让他驾驶摩托车。后张亮驾驶着该辆摩托车搭载杨世达、姚小梅一起往万鸡山方向开去,当开的摩托车转入万鸡山公园大门口处时,摩托车摇摆了一下感到车子轻了好多,张亮马上停车,看到姚小梅摔倒在地上,头部出血喘着粗气,于是张亮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把姚小梅送往医院抢救。

    案发后,被告人张亮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20000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亮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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