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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电钻割锁盗窃助力车被闻声而来民警抓获
发布时间:2013-09-05 16:28:58
本网讯(甘万建) 9月5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曾辉麟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3年7月2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曾辉麟携带电钻、匕首、剪刀等工具来到丰城市剑光街道石祥路化肥厂宿舍准备实施盗窃。被告人曾辉麟在二栋楼梯口柴草间旁发现一辆三菱牌黑色助力车,便用匕首割助力车警报线,随后用携带的电钻割该车后轮锁,在盗窃过程中被闻声赶来的公安民警抓获。经丰城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助力车价值人民币228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曾辉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曾辉麟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盗窃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曾辉麟有劣迹,酌情从重处罚;其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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