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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为逃避处罚冲卡 吊销证件获刑九个月
发布时间:2013-09-04 13:57:16


    本网讯(陆志强 卢芯)  一男子酒后驾车被交通警察查处后,为逃避罚款铤而走险三次冲卡,结果还是被交通警察抓获。该男子不仅被吊销驾驶证,而且还因为涉嫌妨碍公务罪被提起公诉。9月3日,该男子被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以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院查明,该男子叫廖增醒,2013年4月10日7时许,廖增醒驾驶桂LC0958号红色乘龙牌货车行至田阳县百育镇百育交警中队门前公路,被在此依法设卡检查的交通民警拦车检查。因车辆违章,交通民警遂对廖增醒进行罚款,因罚款问题,廖增醒与执勤民警发生争执。为逃避处罚,廖增醒趁民警不备抢回自己被暂扣的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执勤民警即上前劝阻,廖增醒即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后迅速爬上自己的货车把车开往田阳方向。当廖增醒驾车行至田阳县田州镇三雷村警务站附近路段时,看到民警向其示意停车,廖增醒即加速往敢壮大道方向逃窜,当车行至敢壮大道与南百二级路十字路口处时,把车停在其他车辆后面,伺机通行。在后面驾驶警车追捕的民警赶到后并要求廖增醒下车接送检查时,廖增醒即加大油门强行撞开停在其货车前方的警车往前逃窜。当廖增醒驾车逃至田阳县高速路收费站时,看到有民警在此处设卡拦截,廖增醒又驾车冲入高速路收费站出口通道,撞断自动升降栏杆后往百色方向逃窜。后因大货车燃油燃尽,廖增醒被迫在百色右江区下塘镇高速公路收费站停车,民警才将廖增醒抓获。案发后,车主代廖增醒赔偿警车、收费站自动拉杆修理费5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增醒目无国法,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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