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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还赌债盗派出所扣押摩托获刑三年半
发布时间:2013-09-03 09:42:36


    本网讯(黄中州)  广西德保一男子因赌博欠下了大量赌债,为还赌债,该男子伙同几名赌友竟对派出所扣押的摩托车下手,该男子最终受到了法律严惩。2013年9月2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徐忠毓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2年10月7日凌晨,被告人徐忠毓与黄成乐(已判刑)、张寿康互相勾结,窜到德保县某乡人民政府院内,用胶钳和凿子撬开该乡府车库大门的挂锁以及锁住摩托车的钢丝绳,盗走被该乡派出所依法扣押的四部双轮摩托车(铃木牌太子型125C、大阳牌红色125C、豪爵牌红色125C、大阳牌蓝色125C)。被告人盗窃得手后,将车推到变电站附近时启动,因铃木牌摩托车启动不得就推入河中,其余三部由被告人徐忠毓与黄成乐、张寿康、岑宝龙连夜开到张寿康家中藏放。过后不久,由黄成乐与张寿康将盗窃所得的大阳牌摩托车以850元的低价卖掉,又将豪爵牌摩托车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磨掉后由张寿康以930元的低价卖掉,得币后共同分赃用于偿还赌债;另一部大阳牌蓝色摩托车暂由张寿康保管。经德保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被盗四部摩托车价值16820元。

  2012年10月16日晚,被告人徐忠毓与黄成乐、张寿康窜到德保县城关镇某小学附近,盗走章某停放在学校附近的一部豪江牌150C双轮摩托车。之后由张寿康销售,得币1000元后分给被告人徐忠毓200元,其余被张寿康、黄成乐用于偿还赌债。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忠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相互勾结,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徐忠毓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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