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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店聚赌抽头渔利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3-08-29 09:49:23


    本网讯(郭冬根)  为抽头渔利,男子竟在酒店聚众开赌。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屏赌博一案。

    2012年7月20日下午,被告人郭屏在县城一大酒店水疗所开设房间,组织冯某、梁某、郭某、赖某等人以 “跛精”麻将方式进行赌博,并在房内设置一铁皮“水箱”,雇请一人管理“水箱”,按赢家每盘赢取25个子抽取一个子的规则抽头渔利。当日16时30分许,公安民警依法对该房间进行检查时,现场缴获赌资131900元、抽头并存于“水箱”内的渔利5100元。

    2013年4月,被告人郭屏在县城一酒店茶座开设包厢,雇请一人负责管理,多次组织方某、刘某、袁某、李某等人 “跛精” 的麻将方式进行赌博,赌博前为每名参赌人员发放500张扑克牌,每张牌代表一个筹码。被告人郭屏采用账本记账方式,按赢家每盘赢取25个筹码抽取一个筹码的规则抽头渔利,赌博结束时按每名参赌人员手中的的扑克牌数计算输赢,并将该次赌博的输赢和抽头渔利情况记录在账本中,没有现金的赌博输家由被告人郭屏为其垫付赌资。2013年4月26日,公安民警依法对茶座检查时,现场缴获赌资42900元及被告人郭屏用于记录赌博输赢及抽头渔利的账本、单据等物品。抽头渔利数额累计5333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屏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抽头渔利数额58430元,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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