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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涨养老成本增加 老人诉增加赡养费获准
发布时间:2013-08-29 11:10:13
本网讯(李清富) 物价上涨当然会导致养老成本增加,儿子不仅不增加赡养费,还拖欠给付时间,影响父母的生活。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赡养纠纷案,调解儿子增加赡养费且定期支付。 法院审理查明,潘怀刚、周琼珍夫妇一生共生育了潘定贵、潘定伍两个儿子和潘定媛、潘定娥、潘定会三个姑娘五个子女,五个子女均已成家。2007年,潘怀刚、周琼珍与潘定贵、潘定伍协商,由每家每年给付二原告赡养费1200元。2011年9月,潘怀刚、周琼珍曾以潘定贵、潘定伍不尽赡养义务向法院起诉,经法院法官到做工作,潘定贵、潘定伍给付了赡养费,潘怀刚、周琼珍撤诉。2013年3月5日,潘怀刚、周琼珍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潘定贵、潘定伍从2013年起,每人每年给付赡养费3000元。 本案在审理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被告潘定贵、潘定伍自2013年起,每人每年给付二原告赡养费人民币2500元,每年农历8月30日前给付1300元,12月20日前给付1200元。 孝敬赡养老人是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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