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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刚出狱又犯事 为吸毒盗财物“二进宫”
发布时间:2013-08-29 09:30:41


    本网讯(黄中州)  广西德保一男子曾因敲诈勒索被判刑入狱后,因难戒毒瘾,刚出狱便实施盗窃,因为累犯受到了法律严惩。2013年8月28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覃快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14日10时许,被告人覃快权为筹毒资,窜到德保县城关镇南隆西一街一家服装店,趁店主黄某劳作之际,盗窃其收银台旁的手提包,然后迅速跑到附近一条小巷,将手提包里的1070元人民币和手机取出后逃离。事后将盗得的手机以170元卖掉。经德保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为400元。

  2012年8月的25日11时许,被告人覃快权伙同梁柱强(另案处理)在德保县城邮政局门前,由覃快权负责放哨,梁柱强用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负责拆卸,将被害人高某停放在此的一辆“五十铃”货车的两个电瓶盗走。事后以220元的价格卖给德保县汉龙桥附近一家废旧收购站,两人各分得110元。

  另查明,2010年11月20日,被告人覃快权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德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13年6月15日,被告人覃快权家属代其退赃158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覃快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达1950元,数额较大,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覃快权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徒刑以上刑罚,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因被告人家属已代为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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