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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专盯网吧顾客下手 盗窃近万元被判徒刑
发布时间:2013-08-28 10:27:22


    本网讯(喻志强 傅南)  无业的岳阳县男子王贵虎不想着找份正经工作赚钱,却对网吧上网的顾客起了邪念,4个月内在长沙、株洲作案3次,盗窃财物价值共计9225元。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贵虎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2年4月下旬的一天,被告人王贵虎窜至长沙市岳麓区一网吧,盗得苏某掌上游戏机一台,以200元卖给路边一个骑自行车回收手机的男子。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其盗得的掌上游戏机价值720元。

    2012年5月25日23时许,被告人王贵虎窜至长沙市开福区一网吧,盗得张某的钱包一个,钱包内有人民币1040元。

    2012年7月5日23时许,被告人王贵虎窜至株洲市荷塘区合泰大街一网吧,盗得刘某的男式挎包一个,挎包内有手机一台,钱包一个和人民币7000余元。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其盗得的男式挎包价值130元,手机价值285元,钱包价值50元。                

    案发后,被告人王贵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盗得的人民币2100元、刘某的手机、男式挎包及钱包被追回并已经发还被害人刘某。

    荷塘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贵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贵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贵虎部分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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