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赵盛韬) “各位法官,真的是太感谢您们了,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此时此刻心情。”一位农民工在领到被拖欠几年的工资后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到。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2013年8月21日上午,巧家县人民法院举行农民工工资兑现大会,现场向50余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16.3735万元,受到农民工的热烈称赞,奏响了人民法院实干为民、公正高效的动人旋律。
该案被执行人为昭通市某建筑工程公司,于2009年1月承建巧家县玉屏人家住宿楼工程,工程于同年9月完工,公司支付了部分工资后,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吴某携款外逃,导致拖欠宋某等50名农民工工资久久未发放。农民工为建筑公司辛苦打工却没有拿到应得的工钱,生活陷入困境。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得到支持后,建筑公司仍然没有履行给付义务。2013年6月17日,巧家县人社保障局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慎重处理此案,并制定执行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农民工思想动态,稳定农民工情绪,防止引发新的矛盾和冲突。执行法官从维护全县大局稳定、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出发,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一方面向建筑公司宣传法律规定,做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通过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多方查询被执行人存款和财产线索。在案件执行中切实做到“五快执行”,即快送达、快调查、快协调、快执行、快兑现。法官们不辞辛劳,加强与人社保障局的横向协作,有效防范矛盾激化,通过联动执行机制,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富有成效的执行措施,将16.3735万元的工资款执行到位,50余名农民工终于领到了盼望已久的“血汗钱”,喜悦之情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