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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法官帮河北一农民工要回拖欠5年血汗钱
发布时间:2013-07-02 15:21:37
本网讯(邹旭 王峰)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拖欠了5年的血汗钱,多亏法院为俺维权,这下俺心里终于踏实了。谢谢法院!谢谢法官!”7月2日,河北农民工蔡增强从法官手里接过拖欠了5年的9900元现金,开心地说。 年近半百的蔡增强是河北省河间市尊祖乡农民,常年从事采暖管道聚胺脂现场发泡保温制作安装工程。2008年4月11日,临沂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与蔡增强签订协议书,由蔡增强承揽临沂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莒南县华苑嘉园小区1-8#楼采暖管道聚胺脂现场发泡保温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工期10天,自2008年4月11日至2008年4月21日。 2008年5月22日,临沂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出具收方单:聚胺脂保温工程量为12.477m3,单价为2400元/m3,共计总价29944.8.8元。临沂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了20000元,结欠9944.8元。后来,这9944.8元的欠款一直拖欠着,成了蔡增强和家人的心病。 5年来,蔡增强为了要回自己的血汗钱,曾多次带欠条上门要钱,都被对方以没钱为由而搪塞。 为了要回自己的血汗钱,蔡增强终于拿起法律武器,一纸诉状将临沂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山东省莒南法院受理后,对蔡增强维权案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方法,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的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立案后的第二天,承办法官上门找到被告临沂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进行依法调解,经过法官明之以法,晓之以理的劝说,被告愿意调解,并同意还清蔡增强工程款9900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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