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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述元:群众感情不能丢 为民宗旨不能变
发布时间:2013-08-27 13:47:04


黑龙江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作专题辅导。朱丹钰 摄

    本网讯(唐凤伟 段春山)  神情专注,频频颔首,黑龙江高院院长张述元精彩生动的讲解,赢得了听众热烈掌声。在8月26日举行的院机关专题党课上,张述元就人民法院工作与群众路线这个专题,为院机关和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了授课辅导,要求各级法院要在思想上亲民,在行动上为民,在司法上守住公正的底线,坚持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

    张述元从深厚的历史解读、丰富的政治解读、成功的司法解读等不同层面,阐释了法院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他强调,新的历史时期,不管形势、条件、环境怎么变,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宗旨不能变,群众立场、群众感情、群众路线不能丢;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人民法院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拥护,司法公信力才得以不断提升,审判事业才得以蓬勃发展。

    围绕本院梳理出的“四风”上存在的问题,张述元深刻剖析了一些法官脱离群众、背离群众路线的原因,指出理想信念缺失、特权思想严重、司法理念偏差、不愿意接受监督是问题根源所在。他要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高院要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抓好“三个专”活动:深入组织开展“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专题讨论,“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治理和“加强司法作风制度建设”专题检查活动。通过上述活动,推动全体干警在执法办案中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张述元结合具体事例,强调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强化破除特权思想,做平民法官;建立健全审判责任制,强化司法监督;端正司法理念,增强群众观念;扩大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打造司法公信新平台;加强队伍建设,培养群众工作能力五个方面的措施,实现从司法作风上体现上体现群众路线、从司法理念上践行群众路线、从工作机制上落实群众路线、从司法能力上体现群众路线的总体要求。

    据悉,黑龙江高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这已是张述元院长第二次通过党课作专题辅导。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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