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律实务> 要闻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司法公正要坚持走群众路线
——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要性
作者:覃甜   发布时间:2013-08-23 12:53:33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内的具体体现。人民陪审员在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等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人民陪审员在法庭上执行陪审职务,他们不是法官,不穿法袍,但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参与审判案件,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使法官听取来自业外人士的意见,丰富思维判断。同时,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对于法官严格遵循办案程序依法裁判案件,客观上形成一种监督和约束。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是推进法院和谐司法的重要举措。为保证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社会和谐,笔者认为法院在人民陪审员这项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有针对性地选用人民陪审员。在人民陪审员的选用上,要避免随意性,要根据个案特点有针对性的选择陪审员,充分发挥陪审员专业技能,与法官理性审判相互弥补,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保证人民陪审员的独立地位。在审判活动中,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陪审员必须依照自己的独立意志来进行判断,而不能受法官的牵制和约束,成为法官的陪衬,“陪而不审”。要保证陪审制度正常地发挥其功效,就必须在制度上保障陪审员的独立地位,从而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人民陪审员身为普通民众,参加案件的审判,增强了司法裁判正当性的社会基础,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提升人民法官的司法形象。

   三、明确陪审案件范围及职责。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当事人、行政案件原告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案件,涉及现代科学知识或专门知识的案件,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诉或抗诉案件、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等都可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陪审员要履行职责、宣传法律、参与调解、化解纠纷、增进和谐。

  四、人民陪审员要积极“参审观摩”,学习提高促公正。在庭审过程中,要鼓励陪审员对案件存有疑问的,主动的向当事人发问,对需要进行法庭教育的,主动的进行说服教育,对案件处理有新想法的,主动表达不同观点,积极投入庭审各环节。

   五、尊重人民陪审员,切实把实施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人民法院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监督、增强司法权威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到位。在对陪审员的管理使用上,实行“集中管理,分类使用”,建立起与人民陪审员经常性的业务联系。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传达给人民陪审员,帮助他们了解当前的立法状况,使人民陪审员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做到知情、知法、知政,使他们在今后的定罪量刑上把握更为准确的尺度。

    陪审员要充分发挥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和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切实做好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对推进案件的阳光审判起积极作用,对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起助推作用,与法官一起,共同提高庭审水平,促进司法公正。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