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谭召日 覃珍华) 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仍需共同偿还,然而,张富和黄丽欠人钱财不但不归还还得寸进尺。8月21日,广西武宣法院采取冻结、强制划拨的措施成功执结两案。
张富、黄丽原系夫妻关系,两人于2004年3月份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陆续向李潇借款共计45000元。2008年10月17日,张福、黄丽两人到法院离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所负的共同债务45000元各承担一半即各自偿还22500元。张富定于2011年12月31日前还清,黄丽则从2011年9月份起每月归还500元直至还清欠款为止。
面对调解书的内容,张富和黄丽两人视而不见,权利人李潇分别以张富和黄丽为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查明发现两人均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每个月都有固定的工资收入。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后,两人仍无履行还款的动静,主办执行法官遂及时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从个人能力到工作影响,从法律层面到道德常理,不管法官怎么说,张富不但不听还恶言相向,黄丽则一再要求延长期限。及此,执行法官只好依法从张富的工资中每月强制划拨1500元直至交清案款为止,对于黄丽则马上冻结其领取工资的银行账号。被执行人黄丽见无法再拖延,只好于8月21日主动将案款交到法院。至此,两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