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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瓜苗被人打伤致死 家属获赔苦等十年
发布时间:2013-08-16 10:27:43


    本网讯(梁兴 梁俍)  2013年8月15日,这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被执行人甘吉行、杨冠将十年前的分别欠下的28003.16元交来法院,申请人苦等十年的赔偿款终于执行完毕。

    2003年3月3日,甘吉行因其家种植的葫芦瓜苗被人偷拔,就从家里携带一条方木棍、一张草席、一个电筒等物到其姐家叫外甥杨冠伴随其到葫芦瓜苗地看守。次日凌晨1时许,甘吉行、杨冠发现田州镇民生街居民雷明其在偷拔瓜苗,即各手持木棍冲上去追打雷,雷被打后向甘、杨二人认错并哀求不要打,但杨冠仍继续手持木棍殴打。后甘、杨将雷押至附近水泥路时,雷因伤势过重倒下路边菜地无法爬起。甘去报案,杨在此看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即赶到现场,雷被送往田阳县医院,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检验结论为雷明其头部被重力打击后颅脑损伤死亡。

    2003年9月4日,广西田阳县法院审理查明,判处甘吉行有期徒刑13年,赔偿原告一切经济损失28003.16元;判处杨冠有期徒刑10年,杨冠及其法定代理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8003.16元。

    判决生效后,甘吉行、杨冠及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履行义务。雷明其家属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审查立案后到被执行人甘吉行家了解情况,知道甘吉行被捕前是家里的顶梁柱,现在他被判刑,家里没有依靠,家人和小孩生活都有困难。而杨冠还是未成年人,父母体弱且收入刚解决得温饱。两被执行人都希望申请人谅解,等到被执行人出狱后再履行赔偿义务。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到申请人家说明情况,耐心的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最后申请人表示愿意等,但要被执行人出狱工作后获得的收入先偿还债务。

    十年过去了,被执行人没有忘记自己身上的债务。8月15日,两被执行人来法院执行局交清尚欠的赔偿款。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在申请人的深明大义中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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