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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借钱买六合彩不还遭法院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3-08-08 09:47:32


    本网讯(谭金玉 黄小波)  8月5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将204531元执行款交至法院,并由申请执行人于当日下午领取该执行款。

    被告覃荣于2005年11月18日和25日分别向原告陆伟借款140000元和28000元,两次共向原告借款168000元,并于借款当日分别写有借条,被告黄红作为担保人分别在借据上作担保签字。2006年原告由于急需要求二被告偿还借款,二被告一直以无钱为为由没有偿还。原告陆伟起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及二者丈夫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由于被告主张两笔借款数额与实际不符,且是用于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的抗辩理由,无相关证据,本院不予采信,故判决:一、由被告覃荣、谭明共同偿还原告陆伟借款168000元;二、由被告黄红负连带清偿责任。法院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一直拒绝偿还借款。原告陆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但几天时间过去了,仍未见被执行人有任何回应。执行法官便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找到被执行人覃荣、谭明,二人仍以无钱及借款数目不符、用于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等为由拒绝履行。执行法官耐心细致为其释明相关法律的规定,并告诉被执行人如若其继续不履行义务,法院将通过强制拘留、以物抵债、扣留工资等强制方式完成被执行人的法律义务。被执行人自知无法赖账,于8月5日将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204531元执行款送至法院,并说到“该还的还得还,早还早了事”。并由申请执行人于当日下午领取该执行款。至此,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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