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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法院重心下移“零距离”服务基层群众
作者:雷志良 发布时间:2013-08-23 10:37:52
近年来,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拓宽审判服务领域,主动将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不断强化服务群众工作的自觉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和农民的司法需求,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延伸触角,服务农村 要让群众满意,法官就不能高高在上,必须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做平民法官。为此,顺昌法院党组针对当地农村法律服务资源紧缺,矛盾纠纷不能得到及时引导和化解的现状,通过前期调研、分析,并结合南平市综治委农村社会管理1+3模式,与乡镇、街道和村(居)协调,于年初正式建立了农村司法服务“1+1+N机制”。通过该机制,法院、法官与乡镇综治维稳中心,以及遍布村、居委会综治组织的司法联络员密切地联系了在一起,将矛盾化解、判后答疑、诉讼指导等司法服务延伸到村居民小组,实现司法服务网络的无空档全覆盖,就地、快速、高效服务农村群众,很好缓解农村法律服务不到位问题。 今年3月份,顺昌县元坑镇卢大姐等七户村民因城东村集资安置房资格转让与介绍人本镇村民余大姐产生纠纷,该起纠纷涉及人数众多,且矛盾尖锐,担任该镇司法指导员的李斌华法官,全力协助元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从法律运用、合同双方意愿、当事人利益等角度指导工作人员调解该纠纷,促成双方和解,化解了一起潜在的群体性纠纷。 今年来, 该院12名司法指导员指导各乡镇化解矛盾纠纷156起,进村入户排查矛盾纠纷72件次,司法联络员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213起,引导群众司法确认案件57件,协助送达法律文书270余件(次),帮助群众撰写诉讼文书85人次。 该项工作机制还受到了当地党委及上级法院领导的肯定。8月15日,顺昌县委书记李建和批示:“县法院推行农村司法服务‘1+1+N’机制很好,切实为农村基层群众办了一些难事、实事,也是市委、县委‘三级联动、重心下移’工作的一个具体举措。希望进一步加大力度,健全制度,使这项工作取得更大的实效。” 下乡巡回,化解纠纷 “想不到在家门口就把官司解决了,真是省了我们不少精力。”原告洋墩乡的老吴在他的案子调解结束后说到。原来,老吴今年3月份起诉本乡李某欠其货款本息0.81万元。该案立案后,考虑到洋墩乡地处偏远,法庭为了方便原、被告双方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决定下乡巡回,到双方所在乡镇就地审理。在庭审前,通过法官认真严肃地调查,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因欠款多次追讨、多次奔波的老吴在顺利拿到李某的还款之后终于面露笑容,并向法庭提出撤回对李某的起诉。 当日,洋墩乡的县、乡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以及乡司法工作人员、双方当事人亲属应邀到场旁听。庭审结束,法官还对在场的旁听人员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通过一些活生生的案例向大家讲解了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采用互动方式,就大家咨询的婚姻、借贷、雇工伤害等纠纷处理,给予了详细解答。法院下乡巡回办案,既审结了案件,也做到与法制宣传相结合,教育了群众。 近年来,该院在全县乡镇设立了定点巡回法庭、审判点12个。在巡回审判工作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三个面向原则,把巡回审判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第一途径”,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全面推进司法为民工作。今年来,该院巡回审理案件150余件次,调解率85%,预约立案、预约开庭达30件次以上,开展法制宣传15次,受教育群众200余人,并为困难农村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及司法救助3余万元。 沉下身子,改进作风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法院工作的基石,也是促进审判工作发展的根本所在。在开展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该院全员积极行动,深入一线,真抓实干,让法官的思维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让法官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过程中,接地气、走土路、办实事。 “您家里几口人?有多少地?家庭收入主要靠什么?”7月1日,在白石村群众家里,顺昌法院院长与村民拉起了家常,并诚恳征求对法院工作意见或建议。临走时,还向村民递上一张“便民联系卡”,上面印有法官联系方式及为民服务的内容。这是该院贴近群众、司法服务基层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该院结合“四下基层”工作,院领导组织法官深入21个村组调研走访,带案下访72件次;慰问困难群众21人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1个,并将基层组织事务纳入司法服务范围,帮助规范村务公开,审查完善合同、村规民约,为挂点帮扶的郑坊乡罗坊村、白石村协调解决农田建设、党建工作等资金10多万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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