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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玩“失踪”不应诉 法院缺席判决离婚
发布时间:2013-08-23 11:44:07


    本网讯(罗彩萍)  都说夫妻没有隔夜仇,但是张梅一气之下一走便是三年,苦等无果的丈夫李强只好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13年8月21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原告李强与被告张梅离婚,俩人的女儿由张梅抚养,李强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

    2006年李强和张梅经人介绍认识后开始同居并于同年12月有了一个女儿,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俩人恩爱有加,偶有争吵也只是过过嘴瘾。2010年2月俩人补办了结婚登记,因为生活的琐事越来越多,加上孩子越来越大需要的各种费用越来越多,俩人常常因为经济上的事吵架,甚至打架,最后争吵打架变成公开化变成家常便饭,2010年8月,俩人大吵之后,张梅带着女儿走了,有的说回娘家有的说去打工了,但是李强多方寻找均为找到俩人的下落,苦找无果的李强只好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在诉讼期间,经法院公告合法传唤后张梅未到庭应诉也未作出答辩。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应当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共同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张梅因一次争吵就带着女儿外出一直未归,李强通过多种方式查找均无果导致俩人几年一直未联系,张梅经公告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应依法缺席判决。根据案件情节,依照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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