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幼女被车撞伤截肢 父母承担一定责任
发布时间:2013-08-21 09:42:48


    本网讯(罗昌彦)  3岁幼女小孟在路上玩耍时被一辆运输货车撞到,此次事故让小孟失去了一条腿,法院确定司机承担责任的同时也让小孩的父母承担一定的责任。

    2012年9月26日小孟独自一人跑到路边玩耍,被昭阳区一煤矿厂的运输车辆撞到。医生为了保住小孟的性命不得不对其截肢,3岁的小孟从此后不得不安装假肢才可以勉强行走,刚学会摇晃走路的她今后将一辈子摇晃走路。

    在法庭上小孟的父母认为应由驾驶员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为小孩是无辜的。驾驶员陈某表示小孩的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理应照顾好孩子,三岁的孩子独自跑到公路上玩耍才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应由孩子的监护人负同等责任。

    在法庭作了大量调解工作后,双方均同意法庭的意见,由驾驶员方承担主要责任,小孩的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应承担次要责任。



责任编辑: 陈文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