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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名“油耗子”盗窃原油约270吨在衡水受审
发布时间:2013-08-16 11:51:31


    本网讯(逯永霞)  8月12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在饶阳、安平等地狂盗国家原油的重大案件。19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指控,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后11次在饶阳县多地及安平一石油管道上打孔狂盗国家原油约270吨,总价值达131.9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称,2012年6月28日晚,被告人王朝阳、王德权、段广成、徐振良伙同他人,在饶阳县某村西果园西北角挖一油坑并盗窃原油。2012年8月初,被告人王朝阳等人,又多次在此地盗油,后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2012年7月22日晚,被告人王跃峰伙同他人在安平县一石油管道上打孔盗油。2010年8月30日晚,被告人王德权伙同他人,在饶阳县某村炮筒厂南侧挖坑并盗窃原油。因第二天晚盗窃原油时被发现,未遂。但从2010年9月4日到2011年7月13日期间,被告人王德权、徐振良、赵守国等人,在饶阳县的这个村子内多处地方挖坑盗窃原油5次之多。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朝阳、王德权、王跃峰、徐振良、孙永辉、王建立、宋军安、王子君、王旭进、王成富、徐伟、孙胜村、段广成盗窃原油,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被告人王国其、程国九、肖志敏、张城、刘长彬、杨占辉明知是盗窃的原油而予以收购,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

    12日上午在公开审理中,衡水中院大审判庭座无虚席。19名被告人王朝阳、王德权、王跃峰、徐振良、孙永辉、王建立等全部到庭。

    他们对犯罪事实都供认不讳,只是一些具体细节有些争议。目前,该案庭审工作已经完成,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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