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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款250万元不还 法官悉心调解促和好
发布时间:2013-08-16 14:35:25
本网讯(黄安 史海燕) 8月16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成功地调解了一起民间借款纠纷。经法院耐心细致地调解,张爱梅在三天内即8月19日之前还清吕婧的250万元借款,并自愿补偿28万元的利息,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张爱梅系某酒店老总,与吕婧系好友。2013年3月22日,张爱梅以经营酒店的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吕婧借款,并提出有高额利息。考虑两人是好友,又有一笔不菲利息,吕婧将借给张爱梅250万元,约定四个月内还清,由张爱梅出具借条。但还款期限届满后,张爱梅因经营不善未偿还。吕婧多次追付均未果。为此,吕婧将张爱梅诉至法院,要求张爱梅归还借款。 该院立案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有关证据材料,详细询问吕婧了解案情后,为了更有利于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多次召集原被告坐在一起,耐心做被告张爱梅的思想工作,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疏导说服,最终消除了张爱梅的抵触心理,双方达成上述协议,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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