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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盗伐水源林区林木被判刑四个月罚二千
发布时间:2013-08-15 10:39:26


    本网讯(黄莉莉)  广西凌云县的男子李保佑为了赚钱,于是去盗伐水源林区的林木,最终被林业公安抓获。2013年8月14日,广西凌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盗伐林木罪一审当庭判处被告人李保佑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李保佑为盗伐桦木出卖,分别于2012年农历腊月下旬和2013年5月中旬,持手锯、斧头去到本村六老沟(地名)集体水源林区“落姻”(小地名)处砍伐桦木共五株,并断木造材分两次将其中的四株用马驮运至六雅屯公路卖予陌生人,分别获得赃款280元和170元。2013年5月31日,李保佑再次到现场准备将剩余的一株已砍伐造材的桦木运出出卖时被森林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被砍伐的5株桦树活立木蓄积量为3.1134立方米。

  凌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保佑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集体林木,活立木蓄积为3.1134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了盗伐林木罪。鉴于被告人李保佑能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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