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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摩托车撞死小孩逃逸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3-08-13 14:59:22
本网讯(郭冬根) 大雨天视线不好不减速骑行,男子撞倒一小孩后还逃离现场,等待是法律严惩。近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李小建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3年6月4日17时30分许,被告人李小建无证驾驶无牌太阳牌二轮摩托车沿X813线由遂川县珠田乡往大汾镇方向行驶至19KM+100M路段,将前方送雨伞的小孩撞到,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李小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肇事车逃离事故现场。小孩经家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李小建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李小建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共304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小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驾驶资格驾驶无牌证、车况不良的二轮摩托车,未确保安全车速,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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