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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猝死宾馆卫生间 法院调解死者亲属获赔
发布时间:2013-08-13 10:57:58
本网讯(徐双桂 彭小平) 一位房客猝死在宾馆卫生间,死者家属诉至法院,要求宾馆经营者赔偿8万余元。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调解了此案,由宾馆经营者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2.8万元。 2012年12月18日上午,原告方的亲属谢旺入住被告应良经营的宾馆。次日,宾馆工作人员发现谢旺未办理退房手续及继续入住手续于当日20时左右进房间查看,发现谢旺在房间的卫生间死亡。宾馆人员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勘验检查,认定谢旺死亡为非刑事案件,原告方对公安机关的认定无异议,且不同意进行尸检,自行将谢旺遗体带回老家安葬。后原告方认为被告未尽到相关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赔偿未果诉至法院。 被告方则认为谢旺是由于自己身体原因导致死亡,宾馆尽到了应有的义务,不应对原告方进行赔偿。 法院受理此案后,多次召集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从法理、情理等角度出发,被告方亦认识到自己在安全保护、管理方面存在一些瑕疵,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方赔偿原告方各项费用2.8万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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