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曾雄 唐晶) 在农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仍是主流思想,夫妻往往因为无后导致婚姻破裂,家庭支离破碎。近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调离一起婚姻纠纷案件,夫妻感情破裂的绝症就在于结婚三年妻子未能生育,该案最终在法官的调和下,和平分手,一段姻缘就此曲终人散。
2010农历春节期间,正值待嫁黄娇通过媒人的介绍认识了年纪相符的吴平认识,并闪电建立了爱情关系,仅半月之后,就在双方家人的怂恿之下到民政局进行了结婚登记。领证之后,二人一同外出打工,并同居生活在一起。生活两月有余,吴平发现黄娇和自己未采取避孕措施却一直未怀孕,而且奇怪的是也不见黄娇来月经,带着这个疑问吴平直接问了黄娇,黄娇告诉他说是月经不调的症状。时间过得很快,又过去了半年时间,吴平和黄娇还是没有要上孩子,而且吴平也发现黄娇仍然没有来月经,就继续追问,虽料黄娇道出了实情,自从身体发育以来,黄娇就从来没有来过月经。得知这一消息的吴平顿时怒不可言,与黄娇发生了争吵,认为黄娇及其家人故意隐瞒实情骗自己结婚,并于同年12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和退回彩礼4.8万元。在诉讼中,经过法官做工作和黄娇家人苦口婆心的解释,最终吴平同意带黄娇去医院检查治疗,放弃离婚。之后的两年时间里,黄娇四处寻医,走遍了省城南昌和浙江温州多家医院,检查的结果显示黄娇无法生育的原因是其“幼稚子宫”,治愈的可能性不大,尽管如此,黄娇不放弃仍就遍访大大小小医院问诊,可事与愿违,黄娇的“幼稚子宫”问题仍没办法解决,无法生育。吴平看到求子无望,且为了给黄娇求医治病花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心中的怨悔与日俱增,夫妻俩经常吵口打架,感情纠葛越来越深。2013年6月,不再隐忍的吴平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乐安县法院起诉,要求与黄娇离婚。
法院受理后,主审法官在征询双方意见之后,主持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均表示没有感情,愿意离婚,且二人婚前无财产,婚后也无共同债权债务,无须做财产分割,但女方提出要求男方给予一次性补偿生活补助,男方经与家人共商后同意补偿黄娇生活补助费22000元。最后,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这一段婚姻也就此划上了句号。(以上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