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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才知儿子非亲生 “顶缸”父亲怒索20万精神损失
发布时间:2013-08-09 15:27:30


    本网讯(粟伟 方芳)  日前,湖南常德市澧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后赔偿纠纷,男子离婚后才得知儿子不是自己亲生,一怒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前妻赔偿其精神损失。

    2007年1月31日,李玉香与田林经法院调解离婚,一对儿女均由母亲李玉香(化名)抚养至成年,父亲田林不承担抚养费。离婚后,田林经常去看望一对儿女。2013年,田林常听到有人说儿子非自己亲生,系田林在2005年服刑期间,李玉香与他人所生。2013年5月,这一说法在李玉香口中得到了证实,儿子确系李玉香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所生,田林感觉如晴天霹雳,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一纸诉状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李玉香给付精神损失费200000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主要是对数额存在争议,经多次组织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李玉香自愿给付田林精神损失费200000元。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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