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利欲熏心无证经营 法网恢恢“倒爷”终跌倒
发布时间:2013-08-12 10:29:20


    本网讯(徐文耀)  一男子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许可证辗转多地收购并转手倒卖香烟,经营额达270万余元,最终栽倒在自己的贪婪之上。日前,广西临桂县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没收涉案香烟796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梁玉强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自2012年5月份起,被告人梁玉强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桂林市城区、临桂县临桂镇、临桂县六塘镇等地大量收购香烟进行转手倒卖。2012年9月2日,被告人梁玉强在其暂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其车上及暂住处共查获各类真品卷烟共计796条,经鉴定796条真品卷烟价值人民币58160元。据被告人梁玉强供述并提交其卷烟销售记录本证实从2012年5月起至被抓获时止,其非法销售各种卷烟经营额已达270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玉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己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且系初犯,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为严肃国法,维护市场秩序,打击犯罪,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