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罗祥对) 一对夫妻虽然现已子女成年,早已不用他们负担,但却因两人两地分居长达六年,丈夫起诉离婚。近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双方终于解除了这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生活上得到了解脱。
现住鲁甸县的顾翠在媒人的介绍下,于1980年与同村的李达相互认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同年底两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82年生育长子,1988年生育长女,但由于双方性格各异,夫妻俩常为家庭生活琐事争吵,生活上互不关心,原先仅有的微弱夫妻恩爱情感很快荡然无存。2006年顾翠借口要到城里帮儿子照顾孙子顺便打工赚钱就一直居住在县城里,而丈夫李达在多次让顾翠回家未果下也到了外地打工,就这样原本应该相互扶持的年纪了两人却开始了分居生活。今年6月,李达以夫妻分居长达六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为由,向鲁甸县法院起诉,请求与顾翠离婚,并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鲁甸县法院受理该案后,遂电话通知被告于7月9日到庭领取相关法律文书,被告到庭后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也表示没有留恋了,解除也可以但是认为家里的财产都是自己辛辛苦苦的攒下来给子女的,李达并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所以也无权分财产。考虑双方的争议较小,为了更方便当事人在取得原被告同意的情况下,7月22日法庭庭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告认为夫妻长期分居生活,很少联系,两人只有夫妻之名而没有履行夫妻之间应有的义务,对原告提出的离婚请求表示同意,对于有争议的财产部分在经过调解及协商,双方都同意老家的房子及果树由被告所得,家里存款由原告所得。最后,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前述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