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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吃烧烤“火上浇油” 俩男子寻衅伤人“泻火”
发布时间:2013-08-05 16:00:27


    本网讯(吕志豪 吴未未)  夏季,因为天气燥热,人的脾气本来就不好;如果吃一些辛辣、热性的食品,更是助长了火气。这不,河南省固始县的几名男子深夜吃烧烤就啤酒喝高了,对酒店几名房客大打出手,致三人受伤。2013年8月5日,固始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郎河、董林管制一年、十个月。

    被告人郎河曾因抢劫罪于2001年4月26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2年7月22日晚21时左右,被害人吴中、齐建、张军及同事一行五人从省城至固始县办事,入住银博大酒店,登记了三个房间。因酒店服务员疏忽,吴中、齐建用房卡未能打开其中一房门,便入住另外一房间。

    次日凌晨3时许,张杨、何俊与被告人郎河、董林等人吃完烧烤后,到固始县信合银博大酒店登记了被害人另外入住的该房间。张杨、何俊进入该房间后,与吴中、齐建发生口角,引起厮打。被告人郎河、董林得知后来到现场参与殴打,致吴中、齐建、张军受伤。

    经固始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三被害人的伤情系轻微伤。案发后,何俊赔偿三人损失人民币6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郎河、董林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属共同犯罪。被告人郎河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郎河、董林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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