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罗彩萍 覃雁) 男子开房邀请朋友一起吸毒顺便做起贩卖毒品的生意,正在教人如何吸食时被民警抓获。2013年8月1日,武宣县人民法院判决吴仁刚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13年2月25日凌晨4点,吴仁刚在武宣县城一家宾馆开了一间房,然后打电话邀请朋友张成明到自己所开的房内一起吸食冰毒,随后,又打电话叫上女性朋友罗倩倩来到房间一起吸食冰毒。当日中午12点,吴仁刚退房又住进该宾馆的另一间房内,下午两点,刘洋高经人介绍来到到吴仁刚新开的房间内购买冰毒,吴仁刚卖一小包冰毒给他后,让罗倩倩在房间内教刘洋高吸食,罗倩倩刚拿出注射器准备帮助刘洋高吸食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称量和检验,从吴仁刚身上缴获毒品K粉可疑物净重6.48克,缴获冰毒可疑物净重2.7克,缴获到刘洋高持有的一小包冰毒可疑物净重0.35克,缴获的毒品K粉可疑物检出氯胺酮成分,毒品冰毒可疑物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仁刚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另外在宾馆开房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分别构成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吴仁刚归案后如实供述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供述部分贩卖毒品的事实,有一定的认罪表现,可对容留他人吸毒罪从轻处罚,对贩卖毒品罪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案件情节,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