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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一摇”相识难挽留 男子非法拘禁情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3-08-05 16:12:19


    本网讯(陈秀萍)  有老婆孩子的男子非要不择手段的留住去意已决的情人,甚至不惜非法拘禁。但留得住人,留不住心。躲得过道德谴责,却难逃法律制裁。日前,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拘禁案,判决被告人车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害人高某(未婚)系阿荣旗农村来海拉尔打工人员,被告人车某已婚并有一对双胞胎儿子。二人通过微信“摇一摇”相识并建立了情人关系。车某在海拉尔区银海小区租了一楼房给高某住,并时常来此与之约会。2013年4月6日上午8时许,被害人高某因有了合意的男朋友,欲与车某分手。车某不同意,双方遂发生争执。高某收拾好了皮箱要离开,被告人车某便掏出身上携带的电棍电击并殴打高某,后将高某拘禁在房子里,让其再仔细考虑一下。中午12时左右,被告人车某准备下楼买午饭,为了防止高某逃跑,遂用尼龙绳将其捆绑起来锁在屋里。买完方便面回来后,将绳子解开。高某很生气,不肯吃饭,坚持要走。车某便对其拳打脚踢,之后将高某锁在卫生间,让高某反省下自己“背叛爱情”的行为。被害人高某为了脱身,便假意与车某和解,答应了高某继续在一起的要求。4月7日下午15时许,高某才恢复了人身自由。

    法院认为,被告人车某将被害人高某非法拘禁,并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对被害人有捆绑、殴打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案发后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一次性赔偿了被害人高某的各项经济损失。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赔偿等情况。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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