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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枪打松鼠 自首获刑四个月
发布时间:2013-08-05 15:48:03
本网讯(龙园玲) 广西天峨县向阳镇男子陆万象,光天化日之下,大胆持着一把火药枪到山上打松鼠,竟然在路途中碰见巡查的民警,该枪支当场被民警截获。近日,广西天峨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陆万象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2年11月14日下午,被告人陆万象开摩托车带一支火药枪到天峨县向阳镇全平村大寨屯沙湾沟打松鼠。当天20时许,陆万象途经向阳镇全平村大寨屯沙湾沟路上停车时,被天峨县公安局向阳派出所干警发现陆万象的摩托车上绑有一支火药枪,陆万象见状弃车逃走,民警将陆万象的火药枪予以扣押。 2012年11月16日陆万象到向阳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陆万象违反我国枪支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非法持有一支能够正常击发的火药枪,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具有投案自首情节,且其非法持有枪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据此,决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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