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少年抢劫团伙入迷途 4被告人中年龄最小14岁
发布时间:2013-08-01 10:57:24
本网讯(宋骥 周颖) 近日,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例抢劫案,四名罪犯中有三人为90后,年纪最小的税某只有14岁。 2012年12月18日,被害人“野的”司机李某在成都搭乘犯罪嫌疑人邓某一行4人后,途经中江县城附近,犯罪嫌疑人邓某、税某、王某、刘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被害人李某进行了捆绑劫持,并从被害人李某的钱包中搜出银行卡,用刀逼迫被害人李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后,驾车在三台县乐安镇附近强行搜走被害人李某身上现金630元及三星手机一部,在取走被害人银行卡内现金6900元后将车开至三台县东河路后弃车逃离。 7天后,这个团伙再次作案,在成都市区搭乘被害人廖某所驾驶的“野的”去大英县城,在大英城郊再次采用持刀威胁的方式对被害人廖某进行了捆绑劫持,在抢走被害人廖某身上现金400余元,取走被害人廖某银行卡内存款3900元,以及使用被害人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处透支2000元后继续持刀威胁被害人廖某与其家属取得联系,并叫廖某以谎称自已车祸为名让其家属给被害人卡上存款2万元。在被害人家属存入2000元后,4人驾车至三台县城内一银行的取款机处取走现金1900元,因受害人廖某寻机逃离,被告人4人随即逃离现场。 这起连环抢劫案随着被告人刘某2013年1月的主动投案而宣告破获,目前除一人王某仍在逃外,其余犯罪嫌疑人均已抓获归案。法院庭审查明,被告人邓某、刘某、税某均为90后,其中年纪最大的刘某不到22岁,而年纪最小的税某只有14岁,其母当庭表示因为税某父亲病逝多年,自己一直缺少对税某的教育引导,致其走上犯罪道路并当庭表示愿意从此加强对税某的管教。本院根据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认罪,已退陪被害人大部分经济损失的前提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被告人邓某、刘某、税某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并处相应罚金。 责任编辑:
李亨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