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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黄卫 发布时间:2013-07-26 16:19:54
笔者经调研发现,当前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在审判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司法统计人才缺乏。司法统计员基本没有专职的,而且队伍不稳定,导致绝大多数司法统计员只是简单应付每月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根本无法满足司法统计深度开发利用的需要。 二是司法统计热情欠缺。现在的司法统计工作要同时上报新、旧两套报表,每套报表的表格数都是几十张,每张表格不仅要表内核对无误,表间也要核对无误,工作繁而杂且重复,导致绝大多数从事司法统计工作的人员缺乏工作热情。 三是司法统计方式陈旧。现行的司法统计系统由于没有自动生成功能,在进行司法统计时仍需要庭室的统计员先手工将报表数据整理出来,然后再由统计部门汇总统一录入司法统计系统。 四是司法统计数据虚假。由于录入的数据全部是人为的统计,具有可操作性,可以人为地修改,导致数据缺乏真实性和正确性。比如司法实践中常出现的“年底预报结”。 五是司法统计系统落后。现行的司法统计系统无法自动升级,升级需要下载专门的升级包,升级步骤繁琐。而且系统设计也不科学,无法手动添加案由,有些案件找不到相应的项目填写,导致无法从报表直接体现旧存、新收、已结和未结等数据,增加了统计数据的难度。 对此,笔者建议: 一是注重软件的开发和升级。司法统计软件应适时开发和升级,实现司法统计报表自动生成功能。 二是注重加强对统计员的培训和保持队伍稳定。一方面加强对司法统计员的合理调配和适时培训,另一方面要通过奖惩制度保障统计信息的录入准确无误,并考虑给予部分补助,以保证队伍的稳定性。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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