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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区法院严防裁判文书“带病出门”
发布时间:2013-07-18 12:23:35


    本网讯(蒋晓军)  近年来,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质量,严防裁判文书“带病出门”,确保送达给当事人手中的裁判文书都是“精品”。

    为提升责任意识,该院在全院树立“案件的生命线是质量、质量的生命线是法律文书”的意识,要求法官注重提高裁判文书说理、证据分析认证、法律适用等内在质量。

    该院强化格式要求,按照《法院诉讼文书样式与制作》的要求,对裁判文书用纸规格、字体、数字符号、计量单位、编号、版面编排、装订等进行规范,做到外观整洁、层次分明、文字清楚。

    同时,该院严格签发审批程序,实行裁判文书“四审”制,即印刷装订前的合议庭初审、庭长二审、分管院长终审签发和送达前业务庭专人审查把关,防止裁判文书“带病出门”,确保送达给当事人手中的裁判文书都是“精品”。

    该院还完善了法律文书评查制度,出台一系列规定,实行月评查月通报制度,对劣质裁判文书严格扣罚,对优秀裁判文书给予通报表彰。

此外,该院坚持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对裁判文书制发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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