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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用“五无”标准选任主审法官
发布时间:2013-07-15 11:25:17
本网讯(胡晓瑜 赵永超) 为确保审判权掌握在德才兼备的法官手中,践行公正、高效、廉洁、为民政法核心价值观,河南全省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试点法院之一的太康县法院日前增加“五无”标准,严格选任主审法官。 在确定主审法官条件上,该院除要求主审法官具备政治立场坚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业务精通以及学历、身体条件之外,增加了“五无”标准,即无不廉洁办案被举报以及近三年内主办案件无发回、无改判、无超期、无上访情况发生。由依据审管办近三年的法官个人办案绩效考核通报以及本院表彰“四无”办案法官文件列出候选名单,再征求本院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不廉洁办案被举报的法官候选人实行不廉洁“一票否决”,确保审判权掌握在德才兼备的法官手中。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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