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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中院分析评查2012年以来发回重审案件
发布时间:2013-06-04 12:22:23
案件分析评查研讨现场。 案件分析评查研讨现场。
本网讯(刘明洲)
为扎实开展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紧紧围绕全市法院争创“三个一流”工作重点,按照黑龙江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各业务庭利用一周的时间,从5月20日至29日,对全市法院2012年以来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的27件重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评查研讨。
齐齐哈尔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郝伟夫对这次案件评查工作十分重视,并作出批示:“组织被省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改判案件相关部门、办案法官召开案件分析会,查找原因、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严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研讨会上,针对省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改判的27起案件的主审法官从案件的适用法律、证据的采纳、实体、程序审理方面进行了汇报和剖析,查找了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评查人员通过听取案情,调阅案卷,询问办案人员等方式,重点对当事人的上诉理由、二审发回及改判的原因作出了初步分析和认定,依法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正当、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违纪等进行了全面剖析和认定。 案件分析评查会结束后,齐齐哈尔中院副院长郑颖辉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强化质量意识。严把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四关”确保案件的公平、公正。将案件真正办成铁案;二是树立效率也是公正的理念。加大实行庭前调解的力度,缩短案件审限,提高诉讼效率;三是各位庭长在依法监督指导办案的同时,切实承担起管理法官、管理案件的职责,要把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和审判效果管理落实到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四是各主审法官要把此次案件分析会的精神实质贯彻到具体承办到每个案件之中,高效办案、高质结案。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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