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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作者:谢伟鹏 发布时间:2013-07-17 10:38:19
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不断发展壮大的精神支柱,也是人类心灵和精神的归属,且先进的文化更具有导向、凝聚和指引的作用。文化是随着人和人类社会的诞生产生和存在的,是人类生存和历史发展的表现。在我国古代,文化一词与武攻相对应,泛指文治教化之意。刘向《说苑指武》中说:“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夫下愚不移,纯德之所不能化,而后武力加焉。”《辞海》中将文化界定为:“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文化是一个多义性的概念,中国近代以来,多位学者在有关著述中,亦曾对文化作出过不同的表述,权威文献资料关于文化的定义有170余种之多。而法院文化,是法官这一特殊社会群体在司法活动中所持有的司法理念、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的综合表现,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和建设事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文化如此重要,我们究竟如何更好的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呢? 一、提升文化建设人本基础,打造学习型法院 坚持以人为本,人民法院可以制定相关规章,规定从书记员到院领导、从个人到部门,都要明确相应的信息调研及论文撰写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并量化为硬性指标。坚持干警集中业务学习制度,购买最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讲座光盘,利用电教手段组织观摩学习。坚持每月政治学习和业务讲评例会制度,传达上级法院对审判工作的要求及有关政策,对一段时间的审判工作、行政管理进行讲评。积极开展庭审观摩考核、法警比武竞赛、书记员技能竞赛和审判人员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对干警开展计算机、局域网操作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法院文化建设的人力基础。 二、创新服务举措,提炼司法行为文化 人民法院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创新便民服务举措,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方便当事人诉讼。通过不断改善司法服务环境和服务机制,以此提炼出为民、务实的司法行为文化。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立案环节可以实行敞开式办公的“一条龙”服务,即诉讼资料接收、审查、审批、诉讼费核收、开票、各类材料传真复印等工作一次性完成。人民法院应积极实行巡回审理、双休日预约办案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充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完善诉讼费减、缓、免的条件和标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对各类案件实行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并注重运用网络调解、电传签字送达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审理效率。 三、加强物质文化建设,夯实法院基建根基 人民法院为了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应不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与审判法庭相配套的羁押室、监控、传真、突发事件防范设施及装备等。同时还应搞好篮球场、网球场、健身房、车库、法院文化长廊等附属设施的建设。积极更新安检设备,对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审判区一律实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法院安全。建立健全安全形势分析、维稳、预警等机制,提高应对紧急情况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进党建文化 人民法院应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围绕“党建带队伍,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不失时机地开展党建活动,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使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有的放矢,院领导班子应不断深入调查摸底,客观、真实、全面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准确把握他们在想什么,做什么,有什么要求,从而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在此基础上,还应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教育。通过制度落实,把党建工作纳入法院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审判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通过开展院、庭长谈心活动和法官诫勉谈话,党建工作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格局。坚持教育先行的工作思路,在夯实党员思想根基上下功夫。采取领导集中讲党课和辅导等形式进行系列教育。 五、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强化廉政文化建设 人民法院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同时,应把防腐倡廉作为大事来抓,积极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不断结合实际开展具有自己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结合自身实际,梳理并完善有关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人民法官的纯洁性。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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