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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原区法院率先启用办案服务评价系统
发布时间:2013-05-28 17:03:42
本网讯(王欣 王莹)
“您好!这是我院最新设立的办案服务评价系统,请您对我的工作做出评价,谢谢!”5月27日上午,河南省郑州中原区法院民事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小卢用标准的普通话向刚刚办理完立案手续的李女士介绍着。李女士简单听完介绍,在服务质量评价器上按下了“非常满意”的按键后,高兴地离开了。
据该院立案一庭庭长李继昌介绍,“在立案大厅设立办案服务评价系统,旨在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将司法为民真正做到实处。目前,立案大厅5个立案窗口均设立了服务评价器,前来立案大厅咨询、立案的群众在办完事后,可以根据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态度在评价器上打分。评价等级分为‘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其中在‘不满意’一项中还具体分为‘态度不好,时间太长,业务不熟,有待改进’四项,立案庭内部将定期对当事人不满意原因进行统计分析,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以更好地提高工作水平。” 记者在该院采访时,随机采访了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的王律师,他表示:“来法院办事情,服务质量好坏由自己打分还真是头一次,法院能站在群众的角度来着想,这个做法很好!” 据悉,在立案窗口设立服务质量评价器在河南省法院系统尚属首创。这是该院在加强队伍管理的一项新措施,将进一步强化群众对法院立案工作的监督,提高立案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为确保评价结果充分利用,后台服务器会将收集的群众评价数据进行分析,记录备查,该项统计数据也将在年底作为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成绩和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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