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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促进法院工作发展
作者:沈玲琴 李传林 发布时间:2013-07-03 09:43:08
法院文化是我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对于端正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改进法院思想政治作风,完善法院质效管理,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开展,提升法院形象和树立司法权威,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惠济法院努力探索,多措并举,以期以文化建设,推动惠济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一、法院文化的内涵与构成要素 文化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给它下一个严谨精准的定义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法院文化同文化一样,学界对此亦无公论。笔者为本文论述之便,将法院文化作一世俗的理解。法院文化是指在法院这一特定语境下,形成的具有显著法院特征的,包涵理想信念、价值观念、行为准则等内容的精神总和及它们的外在物质体现。法院文化包括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两大方面。法院文化的主体为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 二、法院文化建设的现实意义 ?法院文化建设不是单纯的务虚工作,更不能成为可有可无的摆设。 (一)增进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认知。?法院的主要工作是厘清各类纷繁芜杂的矛盾纠纷,但由于“息讼”思想的影响,并不是每个公民的利益分止都与法院有着直接关系,参与诉讼的只是人民群众中的少数。法律要求大部分案件的公开审理,目的就是为了通过诉讼教育民众,同时向全社会传达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但由于诉讼主体有限且所涉及权利义务具体,其教育面仍然狭小。对于未参加诉讼的民众了解现代社会中如何公平、高效的定纷止争,如何正当、及时地维护自身权益,如何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管理则必须通过一定的宣传渠道,法院的文化建设便是不可或缺的途径之一。 (二)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人民法院的宗旨,公平正义是法律的核心价值。但当前仍有一部分人不信任法院,不相信法律,隔在民众知情和法院工作之间的这层神秘的面纱掩盖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实绩①。追根溯源,还是目前司法公信力不够。司法公信力的树立最直接的要求便是法院要加强宣传力度,强化文化建设。只有通过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方式,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才能让广大民众转变对法院的看法,真正树立人民法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公正形象。 (三)提升人民法官的综合素质。好的文化能鼓舞人、塑造人、感染人。法院文化对人民法官同样能起到导向和指引的功能。良好的法院文化对于人民法官专业知识结构的改善、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和法官职业自豪感的培育都能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同时,良好的法院文化能约束法官的行为举止,使法官在内心信念的约束下,自警自律,自觉地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为法院的建设奉献力量,最后,良好的法院文化能够指引人民法官更好地提升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调动人民法官爱岗敬业、谨慎裁判的积极性,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最终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三、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困局。 法院职能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司法审判权,法院的物质建设和文化建设都必须为实现这个职能而服务。但在实践中物质建设总是被着重强调,而文化建设往往被置于次要位置,文化建设工作缺乏针对性、长效性,不能使法院文化建设发挥其在司法审判中应有的作用。 (一)思想上不够重视。在工作中,有人认为,法院行使司法审判权只要具备必要的物质基础和专业的法官即可,认为在工作中看中文化建设是“不务正业”,也有人认为文化建设即为单纯的文字工作,林林总总,但对法院文化建设的理解大都比较狭隘,缺乏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没有认识到文化建设对法院对内增强凝聚力、对外紧密联系群众的重大意义。 (二)资金投入力度不够。缺乏资金支持是法院文化建设不得不面对的难题,在年初的预算中法院一般按照庭、室、队、局等机构确定经费数额,而没能按照各项工作的需要进行预算分配。文化建设资金未单独立项,资金拨付比较随意,缺乏必要的资金管理制度,同时文化建设方面所投入的资金往往也是入不敷出。 (三)文化建设创新力度不够。法院文化建设不仅需要专业的人才,更需要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当前,法院文化建设中突出存在以下两个问题:第一,方法单一,工作中多采用诸如展板、宣传栏、横幅标语、通讯文章等传统方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法院文化建设的需要。第二,人才匮乏,不注重专门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没能形成科学有效的鞭策、激励机制,导致文化建设的参与度不高、积极性不够,成就不够突出。 四、法院文化建设走出困局的对策与建议 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不但要继续加强,而且要有方法、有步骤地推进。 (一)注重“品牌”效应。文化建设,重在效果就必须重点加强常态化宣传,持续形成执法司法的良好氛围;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加强主题化宣传,积聚法律理性舆论“正能量”;加强阵地建设,用好传统主流媒体、政法专业媒体和新兴媒体,着力推进宣传工作全媒化。要强化组织领导,把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作为“一盘棋”来下,作为“新课题”来攻②。同时要根据法院自身特点和工作目标,在规划和实施法院各项工作的同时,将法院文明建设融入其中,在具体工作中提升法院软实力,以期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上台阶,使队伍建设、审判工作、法院管理中越来越多的方面能够代表先进水平、体现发展方向,发挥“品牌”效应,整体工作做到党委放心、上级法院认可、人民群众满意。 (二)发掘人的作用。法院文化的精髓是重视人的价值,人的因素在审判实践和法院管理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强化法院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因此,在文化建设中,既要重视人的因素在司法审判和法院管理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法院干警的积极性、创造性,又必须理解、尊重、关心、培养人,满足他们物质和精神需求。发掘人的作用,要求我们在强化法院文化建设时,既充分尊重规章制度,又注重对人的激励作用,通过先进文化去引导人、凝聚人、激励人、塑造人,体现出人本主义精神,使干警从内心深处切实认识到法院文化建设在统一思想、端正作风、培养习惯、激发斗志、提高工作效率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使法院文化建设向着高品位、高质量、高水平的方向持久地发展下去。 (三)营造良好氛围。良好的环境是人成长的摇篮,营造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首先要求领导者能够倡导和示范引领。在文化建设中,领导者首先是倡导者、宣传者,要抓住每一个机会,利用每一个场合,宣传法院文化。同时,领导者又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实践者、示范者,要带头树立宗旨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成为人民法官学习的榜样。其次是党组应担负起领导责任。发挥干部管理教育部门、调研宣传部门、行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同时更要挖掘每名干警的主人翁精神,使每名干警都成为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主力军。第三是不断挖掘、培养、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昭示法院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巨大动力,用先进典型的人格魅力感染全体干警,扬清荡浊,纯正院风。最后要开展司法宣传、法律救助、综合治理等工作,推动法院形象建设。如结合“三大建设”,开展平安创建、司法便民等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有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了解法院、理解法院、支持法院。 (四)重在制度建设。法院文化建设最终还要依靠制度来保障,制度是精神和文化的基础和载体。法院的制度建设本身,其实也是一种文化,建设统一高效的法院制度文化,就是要引导法官形成符合司法身份、职业特点的行为规范、礼仪、习惯等,提高公信力和亲和力。通过制度的推行,使文化得到推广。一方面,要对相关的文化现象不断加强规范化管理,形成文化建设的稳定基础;另一方面,要通过不断健全完善的激励机制促进文化建设,开创文化建设新境界。同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文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先进者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通过合理引导促进文化建设全面提升。 综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法院建设的重要内容,应当与法院的物质建设同步并行,要立足实际,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创新文化建设工作方法,使法院文化建设走出一条有利于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法院文化建设新路子,法院的工作必能取得新发展、新突破。 【注 释】 ①叶绚丽 任守庆 刘 裕 《以“隐性司法”之力 彰“显性司法”之功——司法公开过程中不可忽视宣传的作用》,《人民法院报》,2011年12月9日7版; ②刘满仓 《在全省政法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河南法制报》,2013年6月13日1版。 【参考文献】 ①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上的报告中,第五部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②王明新《论法官的素质》,《法律适用》;2003(1-2)。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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