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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法院文化的四个分层
作者: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韩军 发布时间:2013-06-20 09:28:56
“文”是一种符号,凝聚了人类的文明;“化”是一种引导,影响着人类的进程。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为社会主义文化确定了发展道路,明确了发展方向.法院文化这个本不起眼的小角色被推到了历史的舞台前沿,他虽然有些害羞,但序幕已经拉开,在观众们热烈的掌声中,法院文化也随着“创新改革”的交响迈开了脚步。通过分析法院文化的机体结构可以发现,是由物态文化层、制度文化层、行为文化层、心态文化层组成。
夯实物态文化层。物态文化是法院干警可触知的具有物质实体的文化事物。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程度逐步纵深,法院应借科学技术之力、乘文化知识之帆,全力打造法院审判工作高效开展的坚实保障。一是改善法院设施。各级法院应按照“规模适当、威严实用、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要求,规划和建设审判庭和办公场所,努力创造体现法院文化的物质环境。重点加强立案、信访等文明窗口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营造尊重和方便人民群众的良好氛围。同时,合理配置办公设施,不断提高办公科技化水平,逐步改善办公条件,为广大干警创造便捷、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办公楼大厅、走廊、接待室等公共区域充分利用,精心打造“文化长廊”,宣传法院的文化理念。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前提条件。新形势下,各级法院应面向未来,将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把现代化技术运用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以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建设为切入点,改进法院的工作方式,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与司法能力,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是丰富文体生活。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健康的身体是圆满完成审判工作的基础。近年来法院干警由于案多人少累倒在工作岗位上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法院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各法院在实际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可以建筑篮球场、乒乓球室、健身房等文体设施,添置干警健身器材,全面满足干警的文体需求。同时,开展一些文化体育健身活动,以丰富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体质。 完善制度文化层。制度文化层是干警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行为规范。制度可以指导干警工作,提高效率,也可以明确责任,避免错误;制度可以表彰干警锐意进取,勤奋工作,也可以鞭策落后,处罚违责行为;制度可以促进法院心理文化、行为文化的丰富和发展,也可以消除非正常心理及行为的发生。一是确保制度优质生成。各级法院的制度文化建设必须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切实有效的促进审判工作的开展。在制度的制定方面不能有“显性缺失”和“隐性缺失”。“显性缺失”是法院完全缺乏某方面的制度。解决此问题的途径是及时制定和完善法院制度。“隐性缺失”是指法院有了表面完善的制度,但制度却束之高阁、形同虚设,解决此类问题的途径是唤起干警对制度的重视。同时,法院制度的生成还要合理合法。合理性是指既要坚持“以人为本”,又要符合法院工作的实际。合法性是指既要获得广大干警的认同,又要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各种制度之间要相互支撑和衔接,形成有机统一体,更要有可操作想和针对性。二是确保制度高效执行。比尔盖茨说“在未来10年内,我们挑战的就是执行力”。从某种意义上说,不严格执行比没有制度更糟糕。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的执行各项制度,并把执行制度的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廉内容,提高自身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还应强化干警的执行力教育,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避免制度执行时紧时松、虎头蛇尾、雷声大雨点儿小等情况。制度执行要一视同仁、不因人而异,对变相执行、不执行的要严肃批评、及时处理;对认真执行的要给与表扬奖励,为制度的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规范行为文化层。行为文化是指法院行为所具有的精神内涵、所秉持的价值取向、所体现的文化特征。法院行为是法院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法院文明程度的反映,是干警素质的体现。一是培植干警规范行为。法院行为文化主体的形象主要是指干警形象,干警的形象要靠全社会共同塑造,但更重要的是靠每位干警自己来塑造。干警的行为文化是干警精神文化的折射,举手投足、一言一行,体现着干警的业务水平、文化素质和社会能力。干警应自律、自重、自省,堂堂正正审判,干干净净做人。二是培养干警责任、尊严感。干警既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又肩负着守护法律的神圣使命。干警应有一种个人尊严感,在公务活动中,干警是法院的代表,尤其是在审判活动中,干警的仪表形象,待人接物、言谈举止代表着国家形象,体现着法律的尊严。三是造就干警权力敬畏感。这种敬畏既包括对公民权利的敬畏,也包括对国家和集体利益的敬畏,干警在刑事审判权过程中保持对客体权力的敬畏可以保证审判权的正当行使,不被异化。四是培育干警的良知。既包括有较深的法律专业知识,还包括各种各样广博社会知识与社会经验,具备良好的认知水平,尤其是道德水准,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要社会尊重干警、尊重司法,干警行为文化有着极其重要的引领作用。 引导心态文化层。心态文化是一种将分散于法院干警的心理要素,经过某种整合,汇集而成并以整体面目存在和流行于广大干警之中的集体性文化精神状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联合国卫生组织提出了“健康的一般是心理健康”。法院应提高干警心态素质,加强干警心态素质体系的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干警心态素质,不断推进干警心态素质体系的形成和完善。一是干警树立全局观。法院各项工作追求的最终目标是在运用法律评价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应心系全局,把案件处理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二是干警应无所畏惧、勇于开拓。实践证明,在同等条件下,能够办案难、多办案的的好手,都是那些胆大、心细、不断创新的干警。他们具有办事稳妥、谦虚好学、业务过硬、秉持正义的品质,又有勇于拼搏,冲锋向前的胆识。三是干警应保持稳定的心态。稳定的心态素质是办好每一件案件的基础,也是应当贯穿于办理案件的始终。稳定就不应大起大落、起伏无常;稳定就是不急于求成,不浮躁盲动;稳定就是培养平静的心情,豁达开朗。四是干警应有群众观。对于来访当事人改变特权思想,克服对当事人“生、冷、硬、横”的态度,要热情相待,送一个微笑,道一声“您好”,给一种满意的答复。同时,不能随意在群众面前发脾气,要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不武断狂妄。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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