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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丹心系民情
——记黑龙江省大庆市乘风法庭副庭长朱丹
作者:张德金 刘冰 董玉萍   发布时间:2013-06-19 11:54:44


朱丹法官正在认真阅卷。
    共产党员女法官朱丹,在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已工作了27个春秋。她无论是当书记员、助审员,还是当副庭长,几经周折一直没有离开过法庭。在法庭工作期间她创造了千起案件无差错佳绩,用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面红旗证明了一个女法官的价值观,用一片丹心系出了爱民的情怀,使朱丹这个名字被广为传颂并红火起来,成为市区法院有名的办案能手,成为辖区老百姓满意的好法官。

她有一颗公正之心,取得老百姓的信赖  

  在朱丹法官的办公室内挂着两幅铭言警句:“假如正义茫然无存,人类在这世界上生存又有什么价值?”、“法官日常工作便是通过一个个公平的决断来铺就一条通向社会整体正义的大道。”当上法官后朱丹时时处处用这些铭言警示自己,把每一起案件办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没有错案、没有上访案,经得起法律、群众、历史的考验和鉴定,因为办案公平、公正有正义感,她多次被评为市、区办案能手标兵。

  朱法官审理过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赵某、被告张某在树林旁开荒种地。在种地的过程中,他们因为地界问题争吵不休,最终扭打在一起,被告张某将原告的眼睛及头部打伤。原告也将被告打伤。公安机关处罚后就赔偿之事多次调解,但两人都表示决不向对方低头,公安机关建议双方就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朱丹接过这起棘手案件后,原、被告双方都托人说情送礼,被拒后双方心里没底怕倾向对方,都扬言有一点不公就上访。针对该案双方矛盾较深,互不相让,为争气斗气都请律师的情况,朱法官在庭上,让原、被告消除心理压力及不满情绪后。根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原、被告的错误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且组织原、被告在场的亲友一并介入到调解当中,朱丹法官向他们表明了自己公正之心“不能让二人的矛盾再激化,应让他们就地息事宁人。”朱法官处于公正之心的一席话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双方的亲友均认识到自己对家人关心不够,导致原、被告双方过于专注自己的点滴利益。双方当事人也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的伤害,最后双方当庭达成赔偿协议,并将赔偿款当场支付给对方。这起困扰双方家人多日的纠纷经过四个小时的庭上公开公正调解解决了,双方都非常满意。由于这起纠纷的解决,既减少了原、被告双方家人的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也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使两家人对朱丹法官十分感激,联手给法院写封表扬信谢法庭、法官。

  朱丹法官已看惯了双方当事人从互相仇视到握手言和的场面,但她都从每起案件中取得深刻地体会,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能够公公正正的为老百姓做一点工作是多么的荣耀;而当事人洋溢在脸上的笑容是对她公正心法官情的最好回报。三年来朱丹所办的千起案件,调解案件占95%,判决案仅占5%,上诉案件没有更审改判的,没有上访案件发生。朱丹法官结合办案实际,把论文写在审判台上,她围绕民事审判共撰写发表论文20多篇对指导民事审判起到了引领作用。

  她有一颗为民之心,赢得老百姓爱戴    

  朱丹法官在一次经验交流会上说:“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应该具有亲民、爱民、惠民之心,其方法‘情法辉映’,其效果‘曲折可鉴’,在将为民之心转化为为民之举。”她不仅这样说也努力去做,取得一个个让群众满意的赞誉之声,她多次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朱丹法官调解解决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是一名年逾古稀的老人,被告是一名下岗再就业人员开办的具有福利性质的托老所。案件的起因是该老人在托老所生活期间,晚上起夜时摔倒,致使老人股骨头骨折,直至诉讼时仍卧床不起。庭审中,老人的代理人认为,老人事发当日身边无人照顾,托老所违背了24小时看护入住老人的承诺;而且托老所没有铺设防滑地砖,这是老人受伤的主要原因,因此原告要求托老所赔偿老人各项损失共计41000元。朱丹法官把庭审开到了拖老所,在庭审中,托老所的负责人辩称,托老所对老人受伤一事深表同情,也同意赔偿,但托老所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利润极微薄,无力承担原告要求的赔偿款项。朱丹法官认真倾听了原、被告各方的主张,掌握了双方的争议焦点,也了解了双方实际生活中的困难,在庭结束后,她没有急于宣判,而是分别与原、被告谈话,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于情,对原告的不幸遭遇予以理解;于理,对原告的诉讼行为予以支持,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合理性予以释明。在她的耐心热心工作下,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及近亲属深为触动,他们说出了心里话:提起诉讼,虽然是因为老人受伤给其身心造成了痛苦,但最主要的是对被告不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的行为感到不满,赔偿数额是按照自己的理解所主张的,至于哪些能得到法律保护,心里也没有谱。经过朱丹耐心的解释,不但让原告方消了气,明了理,还懂了法,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及家属均表示在原诉讼请求上可以作出让步。在与被告交谈过程中,被告表示其一直对老人受伤表示歉意,事发后托老所也曾积极与原告及家属沟通协调,但是由于事发时原告及其家人情绪比较激动,要求的赔偿数额也一直较高,托老所实在无力支付,无奈只好任凭原告诉讼,但本意是愿意尽最大能力对原告所受伤害予以赔偿。了解了原、被告的真实想法后,朱丹法官再次走访进行了背对背的调解,将他们的想法分别告知了对方,双方在与法官单独交流时就已经消除了怨气,增强了理解。在朱丹法官主持下,他们面对面坐在一起时,气氛也变得和谐愉快,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由托老所一次性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000元。协议达成后,被告到银行提取了15000元现金交给了原告家人。双方对法官的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感激,为向法庭表示赞誉,原告给法庭送来一面锦旗。

  多年来朱法官一直在基层法庭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基层法庭所承办的案件大多数直接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虽然多数案件标的额不大,但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影响却不小。在审判实践中,朱丹法官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意识,坚持用最妥善的方式来化解矛盾纠纷。几年来朱丹法官审理了千余件案件,有62%通过移动法庭、巡回法庭、夜间法庭、社区法庭就地解决,赢得民心和老百姓的爱戴。

  她有一颗奉献的心,获得老百姓拥护

  朱丹法官在述职报告中强调:“人民法官是国家公仆,这样的政治生命决定了我们必然致力为公甘于奉献,这不仅是法官应有的职业道德,也是司法的要求和追求。只有用奉献之心履行你的职责,人们才会知道你的价值。”朱丹法官在办案中,做出了大量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奉献,受到了群众和有关部门的好评,多次被区、市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朱丹法官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家的暖气跑风漏水,导致原告家室内地板、门及家具损坏,原告诉讼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5000元。在庭前调解时,朱丹法官发现双方均不能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但双方对暖气已安装安全阀,如发生暖气漏水可以直接关闭以避免跑水的事实均认可。针对案件现有的情况及双方的诉讼能力,朱丹法官指出双方在此事件中的过错及针对此事今后应注意的事项。她从解决群众疾苦的角度出发,多次奔走物业部门,为原告解决了一部分损失后,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赔偿款500元。双方对处理结果均很满意。

  朱丹法官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原、被告双方系邻居,原告住在一楼,楼上的住房在使用厨房下水时经常使原告家返脏水、返怪味,厨房室内地板浸泡变形,不胜烦恼。原告多次找到物业及楼上的六家协商,不仅解决未果,还使邻里关系日益紧张。原告故诉至法院要求六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00元并给付精神抚慰金1元。接到案件后,朱丹法官在给被告送达举证材料时,她主动同被告聊天,向他讲解邻里的相处之道,并组织他们到原告家看一下,体验一下原告的感受,了解一下原告的苦衷。六被告当时非常诚心的向原告道了歉。朱丹法官与大家共同研究了一个解决的方案,“改造下水道”,在取得了共识后,朱丹法官考虑六家的实际困难,为解决问题从朋友那要了一些水暖管线和部件,请来了水暖工,用半天时间完工,彻底解决返脏水、返怪味,原告撤回了诉讼。

  朱丹法官奉献之心,获得了老百姓的拥护,当事人都愿意让她办案听她的话,所以她办的案子调解率几年来一直是在95%以上,没有超审限案件发生,更没有上访案件发生。她把200对夫妻说合重归于好,她为个人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她还为老、弱、病、残当事人送钱送物,折合人民币五千八百多元。当事人为她送锦旗12面、表扬信60多封。

  牡丹花总是那样红,百合花总是那么艳。女法官朱丹将继续以公正、为民、奉献之心,履行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通过办好每一起案件,让自己的名字更红更艳,为辖区的老百姓当好筑梦者,为“全国优秀法庭”这面红旗添彩。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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