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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被告人的供述,其年龄该如何审查认定?
作者:李琳萍    发布时间:2013-06-04 09:48:44


    案例:

   被告人吕某,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捕,但其自述犯罪时属于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对其身份信息进行侦查,但是被告人吕某并没有办理入户手续,亦无其他证据能证明其身份年龄。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侦查、起诉、审判机关该如何认定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呢?

    争议焦点:

    第一种观点是根据被告人的自述身份年龄定罪量刑。

    第二种观点是穷尽所有方法查实被告人的身份,否则可以对被告人做骨龄鉴定以确定被告人犯罪时年龄。

    分析:

    我国公民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根据国家制定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等国际性法规的精神,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预防,就是要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性,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因此确定被告人的年龄具有重大意义。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查明被告人是否处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等法定责任年龄,对于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从而能正确的确定被告人所应负的刑事责任。

    我国公民确定年龄的相关司法文件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居民户口本或者身份证是确定被告人年龄情况的最有效的证据。除了上述证明文件外,还有被告人的出生证明、学籍证明、人口普查登记等。

    而在司法实践中,最早对认定被告人实际年龄问题的法律文件是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被告人犯罪时年龄问题的电话答复》:在审判中,特别是处理死刑案件时,必须把被告人犯罪时的实际年龄作为案件的重要事实予以查清。在一般情况下,认定被告人的实际年龄应当以户口登记为基本已经,结合人口普查登记和其他有关资料,并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如果有足够证据认定户口登记册上记载的年龄有误,就应当以查明的实际年龄来认定。如果经反复调查,确实查不清的,应当按照从宽的原则予以掌握,以留有余地。根据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被告人的保护精神,在审判过程中更应当确实充分的查清被告人的年龄状况。

    新《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审查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或者审判时是否达到相应法定责任年龄,应当根据户籍证明、出生证明文件、学籍卡、人口普查登记、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明等证据综合判断。证明被告人已满十四周岁、十六周岁、十八周岁或者不满七十五周岁的证据不足的,应当认定被告人不满十四周岁、十六周岁、十八周岁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该条规定第二款作出了在相应证据不足时对被告人有利的认定。

    根据上述分析,还应当有一种鉴定被告人年龄的方法,就是骨龄鉴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使用的批复》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年龄不明的,可以委托进行骨龄鉴定或者其他科学鉴定,经审查,鉴定结论能够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的,可以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年龄的证据使用。如果鉴定结论不能够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的,而且鉴定结论又表明犯罪嫌疑人年龄在刑法规定的应负刑事责任年龄上下的,应当依法慎重处理。虽然骨龄可以准确的反映人体发育的生理成熟度,但是人的发育还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例如遗传因素、营养因素、气候环境等。因此,对于骨龄鉴定应当作为一个有力参考,而不能作为绝对的判断依据。

    综上对于确定被告人的年龄,我们可以穷尽上述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可以做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裁判。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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