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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因垃圾堆放互殴 法官调解两天扫一次
发布时间:2013-06-04 14:22:48


     本网讯(卢慧珍)   2013年5月31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垃圾堆放引发互殴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原告王阿强与被告杨军当庭握手言和。

    王阿强与杨军系同村同寨邻居,邻里关系原来相处很好,王阿强房屋左侧空地一直是杨军家的生活垃圾堆放处。两年前,王阿强在其房屋左侧加建一开间房,于是王阿强便要求杨军停止在此地倒垃圾。但杨军却坚称自己多来一直在此地倒垃圾,不能因为王阿强加建房而停止,况且自己也没有其它地方存放垃圾。双方为此多次发生口角,甚至互殴。由于纠纷的存在,致使双方家门前的垃圾无人清理而堆积如山,严重影响村民通行。此纠纷经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无效,王阿强遂以杨军倾倒垃圾的行为影响自家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杨军停止在自己的左侧房屋倒垃圾并赔偿损失500元。

    本案受理后,主审法官考虑到该纠纷只是双方对垃圾堆放事宜处理不当所引起,如能通过调解妥善解决此纠纷,既不影响邻里关系,也能改善两家的居住环境,故在开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首先指出双方在处理邻里关系时的不当之处,并帮助二人回忆了原来两家关系较好时的情境,阐述了邻里关系和睦的重要性,并在征求双方的意见后,针对垃圾存放和垃圾种类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当事人看到主审法官如此熟悉社情民意,并能真心为解决纠纷想办法、提建议,表示同意法官拿出的调解意见即王阿强将地面全部硬化后同意杨军继续在原地堆放生活垃圾(尽量靠边远离房屋窗口),但杨军需每2日清理1次,垃圾也仅限于生活垃圾。经过长达2个多小时的调解,一场因垃圾堆放而引发争执的纠纷得以化解,双方冰释前嫌,并表示不会因为此事而影响往日的友好。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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