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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弘扬詹红荔精神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作者: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养庆   发布时间:2013-06-03 16:49:18


    文化彰显品质,品质决定素质。去年以来,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以詹红荔精神为引导,秉承“以文养心、以文化人”理念,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以文化建设凝人心、扬正气、提质效、促发展,使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2012年2月13日,睢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和表彰。

    一、詹红荔精神是人民法院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演绎

    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法院精神文化的本质内涵,是人民法院文化的精髓和灵魂。

    詹红荔,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她从事少年审判9年来,审结涉及未成年刑事案件500件1140人,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先后化解了40多起敏感性、苗头性案件,挽救了7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她建立了300多名重点少年犯帮教档案,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帮助70多名刑满释放的新生少年找到工作;她开通延平区青少年维权热线,解答群众咨询求助电话1800多个;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坚持不懈开展法制教育,足迹遍及学校、家庭、社区,受教育群众达3万多人次,使延平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下降了68%,在校生犯罪人数下降了60%。她始终坚持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和追求,认认真真办案、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在情、权、钱面前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自觉维护人民法官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詹红荔9年来的审判工作历程,不正是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在审判实践中的生动演绎,不正是人民法院文化建设“传承司法文明的载体、展示司法形象的平台、促进司法工作的动力”目标与价值的精彩实践。

    分析詹红荔身上所体现的法院文化内涵,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以做到四个“坚定”为主要内容的法院精神文化。2011年2月24日,詹红荔在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表彰大会上发言时强调要做到四个“坚定”,即:坚定理想理念,始终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自己,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坚定以人为本,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以真诚、敬畏之心对待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千方百计、竭心尽力服务群众,努力把司法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坚定能动司法,始终关注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定公正廉洁,认认真真办案、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在情、权、钱面前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自觉维护人民法官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是以践行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院行为文化。詹红荔胸怀大局,情系审判,用爱心去温暖、用真诚去感化、用良知去教育、用行动去挽救失足少年,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挽救了一批又一批少年犯和问题少年,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社会矛盾。她立场坚定、头脑清醒、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了新时期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她勤奋敬业,尽职尽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了“一个共产党员,无论份内份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的庄重承诺。

    三是以建立健全法院工作制度,增强法院管理文化色彩为特征的法院制度文化。在长期的少年审判实践中,詹红荔总结、摸索出了一套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即:对案件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对被告人成长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对犯罪危害没有足够认识的,不开庭;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被害方没有得到精神抚慰,达不成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入监后延伸帮教不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落实的,不松手。从而使所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以詹红荔精神为引导,积极构建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建设观

    在文化建设工作中,睢县法院坚持以詹红荔精神为引领,努力建立健全贯彻落实以“公正、廉洁、为民”为核心的常态化的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形成对保障审判科学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思想共识。

    一是坚持不懈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通过不断完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拓展学习领域,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主学习的良好氛围,并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全院干警以詹红荔为榜样,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抓整改、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同时,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评议,确保文化建设工作真正见到实效。

    二是大力培育司法核心价值观。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弘扬詹红荔精神”等主题实践活动,以讲座、报告会、歌咏会、知识竞赛、座谈交流等丰富多元的形式,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鼓励全院干警团结奋进,增强信心,以极大的热情投身于审判事业,并以党风廉政教育为依托,建立信仰教育、素能教育与警示教育三位一体的综合教育格局,确保法官队伍风清气正。

    三是加强思想道德载体建设。以詹红荔等先进典型为载体,不断强化先进典型的辐射效应,并结合岗位练兵等活动,建设文明科室先进示范群体,在全院形成宣传、学习、崇尚、争当先进的热潮。同时,构建院机关内部文化网络交流平台,积极探索干警心理健康服务渠道,建立心理疏导、调适与平衡的工作网络,并积极开展形式活泼、生动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实践活动,引导干警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带头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形成融洽的社会人际关系。

    三、深入践行詹红荔精神,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扎实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工作

    问君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睢县法院以詹红荔精神为指引,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在文化建设的细节上做文章,在文化建设和审判工作的结合上下功夫,使法院文化建设春风惠及更多黎民百姓。

    一是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围绕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领导重要讲话,睢县法院不断丰富和拓展学习詹红荔活动内容。同时,根据干警需求积极创新学习形式,推动建立学习型党组织、理论学习资料库等行之有效的团队学习载体,传播终身学习理念。

    二是稳步推进文明礼仪教育、岗位练兵、志愿者服务等工作。引导干警以詹红荔为榜样,认真学习职业技能和文明礼仪,不断提升自己的岗位胜任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并大力开展微笑服务和文明服务用语活动。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服务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和权限责任,优化立案服务大厅建设,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完善咨询投诉机制,为群众提供文明、到位的司法服务环境。

    三是深化巡回办案。针对辖区的具体情况,睢县法院不断加大巡回办案的力度,把巡回办案作为一种制度加以落实,要求各业务庭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巡回办案活动,在规定的时间里,由法官深入乡村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对那些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方式,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不需举证期和答辩期的情况下,立即就地调解或开庭审理。对当事人因年老病残、行动不便等难以到庭参加诉讼的,由巡回法庭上门服务。从而把庭审开到田间地头,把案件结在群众身边,让广大人民群众从身边的典型案件中接受教育,既实现“案结事了”,又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四是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睢县法院由工会会同各党支部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干警开展春游、拔河、投篮等文体活动,并积极参加县委群团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通过活动,充分展示法官群体团结、拼搏、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不但增强了干警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也增进了与其他单位职工的联系、沟通和友谊。

    五是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活动。为切实加强青少年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每年“六一”前夕,睢县法院选派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法官组成青少年权益保障工作组,走进辖区各中心学校校园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开少年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宣传等多种形式,培养师生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情操,让青少年学生远离违法犯罪,打造平安、和谐、知识校园,受到辖区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六是积极开展庭审观摩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展示活动。对那些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典型案件,睢县法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调解员参加旁听。庭审结束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召开座谈会,就庭审活动进行评析。通过庭审观摩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既使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得到提升,也使法官的审判能力和驾驭庭审的技能技巧不断得到增强。

    七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学习詹红荔精神活动中,睢县法院结合审判工作特点,运用各种传媒手段,着力在创新上思考,在重点上突破,积极开辟新途径,探索新方法,创造新经验,使法院文化建设成为树立司法形象、展示法官风采的重要阵地。2012年初以来,已撰写各类宣传文章1000余篇,其中被各类媒体采用800多篇,法制宣传工作基本实现了“报刊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信息”。通过深入到位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法制文化大餐。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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