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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筹钱为进烟厂 被人骗走五万八千元
发布时间:2013-05-29 11:04:09


     本网讯(张行文 蓝淑君)   听说进烟厂有搞头,女子千方百计寻找柳州烟厂的途径。在听说有人能介绍进厂工作,蔡娟筹集58000元交给介绍人,却因此被骗了。2013年5月28日,广西武宣法院作出判决,由介绍人归还蔡娟被诈骗的款项。

    2011年11月,蔡娟得知李晓珍能介绍进柳州烟厂工作,遂找到李晓珍,希望其能帮忙。李晓珍告知蔡娟,要进柳州烟厂上班,上下都需要打点,需要支付指标费等相关费用,蔡娟见李晓珍说得头头是道,信以为真,以为自己进烟厂工作大有希望,遂多方筹集了58000元交给李晓珍,李晓珍还为其写下收条,并承诺如办不成,如数退款。

    蔡娟交了钱后,就在家安心等候李晓珍答复,可经过几个月的等待,依然没有李晓珍通知其上班的消息,再联系蔡娟也联系不上,蔡娟怀疑自己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李晓珍确实以介绍工作为名诈骗了不少人,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公诉和法院判决,李晓珍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同伙黄敏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法院判决后,李晓珍退赔蔡娟10000元,余款48000元一直没有动静。蔡娟不得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武宣法院受理后,承办详细查明了案情真相,经调解不成,遂于2013年5月28日作出判决,由李晓珍和黄敏返还蔡娟48000元,并支付利息,两人互负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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