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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台商在赣投资法律保障机制的构建
作者:卢芬 万梦婉   发布时间:2013-05-21 15:28:38


    一、引言

    随着赣台经贸往来的日益密切,台湾已经是江西省第二大外资来源地,台资企业已成为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主力军,在江西省利用海外资本中,台湾资本投资占到45%左右,这对促进两岸经济繁荣,推动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产生了良好效应。自2004年南昌首次成为台商“极力推荐”城市以来,南昌一直被台商看好,年年跻身“极力推荐”城市行列,并且排名不断提升。因此,鼓励台商在赣投资,维护台商在赣投资的合法权益,及时构建海峡两岸投资保障法律机制,对赣台经济合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建和两岸经济进一步地深入合作和共同发展具有跨时代的意义。但是,受诸多因素影响,台商在我省投资权益保护方面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有关台商在赣投资的立法不足,对台商在赣投资的司法保障体系不完善,亟需提高对台商在赣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完善台商在赣投资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加强对台商投资权益的司法保障,构建台商在赣投资的法律保障机制,营造台商在赣投资的良好法治环境,从而实现双方经济社会互惠共赢。

    二、实证考察:台商在赣投资现状及其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台商在赣投资的概括

    江西省是离台湾最近的内陆省,生活在台湾的江西籍乡亲有50多万人,在赣台属有100多万人。自1992年江西引进第一家台商企业以来,江西台商企业不断发展壮大。2000年,台商在江西平均投资规模为100万美元左右,到2007年则上升至600万美元。2007新引进合同台资项目176个,合同台资额20.67亿美元,同比增长118%,实际进资6.41亿美元。 2003年首届赣台经贸合作研讨会上,台商投资项目总额3.76亿美元。2004年“研讨会”签约仪式上签约项目共38个,签约金额6.36亿美元。2005年会上签约项目68个,引进合同台资7.2亿美元。2006年签约项目92个,台商投资金额10.1亿美元,较上届增长30.2%。2007年大会共签约项目86个,投资金额11.1亿美元,较上届研讨会增长10%。2008年研讨会上,台商投资项目总额达12.5亿美元。2009年度研讨会上,签约资金达14.16亿美元,比去年增长13.3%。2010年度赣台会吸引台资项目108个,合同资金81.9亿美元。2011年度的 “赣台会”上,签约项目75个,合同资金25.56亿美元。

    (二)台商在赣投资合法权益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江西省在吸引台商投资、维护台商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欠缺之处,江西省的投资环境与其他省市如福建、上海、江苏等省市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台商的投资信心和热情仍有待提。与一般的海外投资相比,台湾与江西之间的投资既存在着更加政策优惠、优势互补等有利的外部环境,但也蕴藏着政治因素、劳工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运营成本、开放政策等方面的更大不确定性及差异,企业的投资更易于出现“水土不服”而导致纠纷的产生。【1】具体而言,江西省对台商投资权益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且已有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

    立法完备与否直接关系到台商权益保障的成败,要切实保障在赣台商投资权益,就必须使台商投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必须要有完备的地方性法规。尽管江西省先后出台了《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关于赣台农业科技合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对台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区出台了鼓励台商投资的相关文件,但仅靠以上法律法规和政策仍不能妥善保障台商投资权益。如对涉台诉讼中有关文书送达、调查取证、证据互认和采信、台湾地区法律查询等具体措施的立法规定不完善,影响涉台投资纠纷的及时有效解决。另外,已有的法规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如现行法规关于拆迁补偿标准和实施程序的规定不够具体,导致涉及对台资企业占用土地的征收、厂房拆迁极易产生纠纷,打击了台商在赣投资的积极性。

    2、审判执行环节存在欠缺,司法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存在问题。

    对台商在赣投资纠纷必须及时妥善的解决,倘若诉讼拖延、裁判不公或执行不力,台商的投资权益被置于缺乏安全保障的社会氛围中,那么台商在赣不敢贸然投资,势必影响江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司法是权利的最后救济手段,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具威慑力的手段。但该纠纷解决方式存在以下难题:(1)文书送达难。(2)调查取证及证据审查难。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台湾地区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及在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应当办理证明手续,但根据《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台湾地区的公证文书由台湾海基会向中国公证员协会或地区公证员协会寄送副本,再转递法院,实际操作程序相当困难。(3)事实认定难。涉台民间纠纷、隐名投资、涉及公司解散、股权转让等案件中事实的认定存在一定困难。(4)是法律适用难。内地与台湾地区存在区际法律冲突,甚至可能涉及公共秩序保留等问题,导致法官无法或者尽量避免适用台湾地区的有关“法律”作为准据法。(5)判决执行难。大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将已经裁定认可的台湾判决赋予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同等的效力,但大陆法院的判决却难以在台湾地区得到认可与执行。【2】因此,随着新形势的不断发展,台商投诉案件数量的日益增多,类型日益多样化,面对以上诉讼难题,台商在赣投资合法权益的诉讼保障方式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台商的投资权益也难以公正保障。

    3、其他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且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存在问题。

    对于涉台投资纠纷,除司法诉讼的方式外,主要还有仲裁、行政协调、其他机构的调解等方式。但是,目前,这些纠纷解决方式存在以下问题:(1)台商选择仲裁方式的鲜有,仲裁的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2)行政协调容易滋生地方保护主义。目前,行政协调纠纷解决方式是大多台商选择的方式,但是该方式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弊端。而如何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是台商非常关心的问题。【3】(3)其他机构的调解能力有限,不具有法律威慑力,难以彻底解决问题。

    另外,要维护台商在赣投资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协调配合。但当前存在相关工作人员要对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缺乏深刻理解,缺少大局意识,配合协调不完全到位,部分领导重引进、轻服务,重承诺、轻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如上问题均严重挫伤了台商在赣投资的积极性和热情,影响了两岸经贸往来的良性健康发展。

    三、价值分析:构建台商在赣投资法律保障机制的重要意义

构建台商在赣投资的法律保障机制,依法保护包括在赣投资的台商在内的广大台商的合法权益,对推动赣台双方经贸合作向纵深发展、争取台湾民心和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推动赣台经贸合作深入发展。

    近年来,江西省与台湾的经济整合与互动日趋密切。构建台商在赣投资的法律保障机制是推动双方经济合作和交流向纵深发展的前提和条件。只有及时构建台商在赣投资的合理、高效的法律保障机制,为其投资提供坚实的法治后盾,才能摆脱任意性和人为干扰,才能改善投资环境,切实保护在赣台商的经济利益。因此,构建台商在赣投资的法律保障机制是关乎双方未来经贸往来进一步健康发展、提高双方经济竞争力和扩大发展空间的重要和关键问题,同时也是双方经贸关系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的重要前提,也将是双方经贸合作获得历史性飞跃的基础。

    (二)有利于促进双方交流,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祖国和平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也是国家的核心利益。海峡两岸同胞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增进两岸人民福祉,是推动两岸经济合作的民间动力。【4】目前,海峡两岸关系发展出现难得的历史机遇,形成了良性互动的局面。在当前这种大好的形势下,加快构建台商在赣投资的法律保障机制,促进双方经济共同发展、形成两岸经济一体化,是实现祖国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也是海峡两岸同胞共同的责任。在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下,江西省与台湾加强投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有利于提高城市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实现两岸早日统一。期许台商在赣投资保障法律机制的构建,能够成为超越两岸意识形态之争、制度之别,成为两岸逐步走向和平统一的先导。

    四、路径探究:台商在赣投资法律保障机制的构建

    (一)完善台商在赣投资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提高法规的透明度。

要切实保障在赣台商投资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我省经济发展,就应当结合我省实际,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细化的专门性的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吸收台胞们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努力为台商在赣投资消除其顾虑、清除其法律障碍,营造良好的法治投资环境。《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要与时俱进进行修订,以适应实际需要。如对租用农地纠纷、劳工纠纷、中小台资企业融资、购房拆迁、股权转让、台胞及其家属就学、就医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从而为台商在赣投资权益保护提供更加稳定和完善的法治环境。

    另外,要提高法规的透明度。因为提高法规的透明度是双方经贸合作的基础,是双方投资保障切实落实的保证。因此,江西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如通过杂志、报纸、网络、短信等多种各种传媒及时发布法规信息,举办和支持举办多种形式的投资法规学术研讨会、通过专门网站、机构等为海峡两岸的投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加强对台胞的法制宣传,使台胞熟悉我省相关法律法规,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高我省民众对保护台胞投资权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进一步加强涉台案件的办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水平,为台商的合法权益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对于台商在赣投资所产生的投诉和纠纷,司法机关应该秉承公正高效原则,予以及时受理和公正审判。这要求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法律理论实践水平,培养法官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坚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要求人民法院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司法公正。对发生在台商投资企业内的侵占、挪用公司资金、侵犯台商人身、财产权利、徇私舞弊的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立案查处,有力打击针对台企的犯罪;针对台商民事纠纷要秉承公正原则及时处理,切实保障在赣台商的合法权益。尽快建立两岸司法互助机制,加强两岸的司法协作,共同打击跨地区犯罪行为。

    (三)完善台商在赣投资纠纷的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仲裁的优势。

司法诉讼方式是不得已而为之,采用商谈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经贸问题,但这需要两岸双方的配合,且商谈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通过商谈解决贸易争端只是局部的、缓慢的。【5】而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具有成本较低、处理时间快又具法律效力的优势。因此,对涉台纠纷要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应当更加推崇仲裁方式。江西省可以成立台湾仲裁机构联络处,协助台商处理在赣投资纠纷、为台资企业提供调解、仲裁等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专门解决双方经贸往来中产生的各类经济纠纷。  

    (四)加强领导、健全台商投资服务机构,维护在赣投资台商的合法权益。

江西省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发挥对台办职能,其他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开展细微化服务,积极主动处理纠纷,形成合力依法维护在赣投资台商的合法权益。如对台资企业可以定期走访、跟踪协调、加强服务,为其排忧解难;对在赣投资台商合法权益保护存在的的敏感问题,善谋对策、防患于未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防止矛盾激化,从而树立我省以人为本、重视台商、关心台商、服务台商的良好氛围,提升台商投资我省的信心。

    五、结语

    江西省要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就一定要对招商引资引起更高的重视,抓住宝贵的发展机遇。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压力下,江西省要想成为台商投资的热地,就要利用后起优势,结合实际,不断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台资入赣,对此必须尽快构建台商在赣投资法律保障机制。面对台商在江西的投资面临的问题,如何趋利避害,发挥台资的积极作用,江西省必须制定吸引台商投资战略和政策措施,需要剖析每一个纠纷解决方式的弊端和优势,充分发挥仲裁的独特作用,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参考文献

【1】林银木:《“陆资入台”可能面临的投资风险及其应对之策》,福建法学,2010年第2期,第16-17页.

【2】陈光仪:《两岸投资纠纷解决机制及法律服务问题》,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2年3月第27卷第二期.

【3】韩德培:《中国冲突法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

【4】向华:《海峡两岸投资保障的法律机制研究》,兰州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论文.

【5】于飞:《法官自由裁量权与涉台民商事法律冲突的协调和解决》,《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第18-25页。

(新建县人民法院  卢芬  13870843364)

附《论文独创性声明》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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