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丈夫犯罪判刑二十年 妻子苦守四年后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3-05-16 09:25:09


     本网讯(汪金勇)   日前,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前往吉安市监狱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案中被告王龙因为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合并执行刑罚二十年有期徒刑。妻子谭欣在守候了四年后,终应家庭、社会各种压力,向法院诉讼离婚。最终被告王龙同意离婚,而孩子则由原告抚养直至独立生活为止。

  一个家庭,有孩子,有笑声,有欢乐,这是多么幸福,然而有些人却不知道珍惜,甚至亲手打破了这样一个温馨的家庭。原告谭欣与被告王龙拥有一个很美好的家庭,而且双方经过几年的打拼,生活过的也不错。可是一切都呗被告王龙外出做生意而发生的事情打破了。被告王龙在外地做生意,这本是一件很好的事情,然而被告却想着靠不劳而获来赚取钱财,先后几次通过诈骗的手段骗取钱财,而后一发不可收拾,诈骗数额越来越大,并且还通过虚构合同进行诈骗,最终东窗事发,被告王龙因为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合并执行二十年有期徒刑。这对于一个中年人来说,几乎这一生就没有了。面对丈夫被判处的重刑,妻子刚开始只是想着等他出狱,然而在生活中,总是遇到各种困难,特别是自己又没有什么生活来源,女儿身体又不好,经常需要看病,压力越来越大。最终妻子在守侯了四年之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希望这样可以减少一些生活和精神上的压力。

  当我们走进监狱的时候,被告王龙显得很淡定,毕竟被告现在也深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是一切都已经为时已晚,唯一能做的便是选择放手,让自己的妻子能够重新生活的更好,让自己的孩子能够没有过多的负担。最终被告很快就同意了原告提出离婚的请求。同时由于被告目前还在监狱中,无法抚养孩子,原告同意抚养孩子,并放弃被告承担的抚养费。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