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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到现实 爱的距离到底有多远
发布时间:2013-05-14 13:29:55


     本网讯(李定壬)   生活在当下科技发达的人们,彼此之间的沟通交流方式日益丰富。人们谈恋爱及组建家庭的方式不再仅仅局限于面对面的真实互动,互联网的普及让更多的“宅男宅女”们相识相爱于网络,甚至喜结良缘,真正走到一起。然而网恋毕竟生长于虚拟世界中,当虚拟面对现实时,爱情是否如故就难下定论了。5月14日,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例因网络而相爱结婚,因现实而离婚的案件。

    陆政见和黄艳丹可谓是“骨灰级”的“宅男宅女”,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开着电脑挂上QQ跟网友谈天论地。俗话说“物以类聚”,具有共同爱好的两青年在聊天工具QQ搭建的“鹊桥”上上演着牛郎织女般的浪漫爱情,陆政见被黄艳丹的美艳多情深深吸引,黄艳丹则迷恋于陆政见的幽默风趣。两人相见恨晚,情到深处便于2010年2月25日登记结婚,从网上走到了现实。然而网上和现实毕竟存在差距,结婚后双方发现彼此问题百出,由于陆政见家庭经济状况不佳,加上其迷恋上网,不务正业,基本上靠家里老人种地所得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婚后生活的各种开销费用完全满足不了过惯了千金小姐般生活的黄艳丹,双方因此引发的矛盾日益严峻,婚后一个月即2010年3月黄艳丹便以和朋友到广东打工为由离家外出,到现在从未和陆政见联系。陆政见经多方寻找无果,只能到派出所报案寻找,可至今都没黄艳丹任何音信。无奈之下陆政见于4月15日起诉到田阳县人民法院玉凤法庭,要求与被告黄艳丹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在媒体上刊登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及开庭传票等。被告黄艳丹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2013年5月14日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法院最终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一般,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少,没有共同生育子女;被告离家外出后下落不明至今三年多,互不尽夫妻义务,也没有相互之间音信往来,致使夫妻感情逐渐淡化;经法院公告查找被告仍下落不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应予准许。两个相爱于网络的人儿缘尽于法庭,虚拟世界里的浪漫多情终究抵不过现实中的材米油盐。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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