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关长征)
前不久,吉林省舒兰市辖区内一家粮米加工招商企业老板心急如焚地来到舒兰法院求助。据这位老板说,该企业有六百余吨水稻由于王先生的阻拦不让烘干加工,由于春季雪大水稻水分偏高,气温又逐渐升高,眼看这些粮食有腐烂发霉的可能,求助当地有关部门无果,只好求助法院排除妨碍并要求赔偿损失一百余万元。
舒兰法院立案庭庭长热心接待了这位企业老板并仔细听取情况。原来,这家招商企业老板与王先生既存在借贷纠纷、股权争议,又存在厂房、土地租赁等纠纷,不单纯是排除妨碍就能解决的争议。如果等一系列的纠纷全部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这批粮食就有腐烂的可能,所以解决六百吨粮食可能腐烂的问题是迫在眉睫的首要问题。舒兰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确定采取分步化解的调解思路开展诉前调解,具体由法院立案庭组织调解。首先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详细了解案情,掌握争议的关键点,做好双方代理律师的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诉前调解中的作用,终于使双方当事人部分达成一致意见,由招商企业烘干、加工粮食并负责处理,其他纠纷再逐步解决,这样,使这家粮米加工招商企业免受大量的经济损失。
舒兰法院近年通过诉前调解化解大量纠纷,尤其涉及招商引资企业纠纷做到及时处理、优先处理,为辖区企业发展开展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